利津县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受利津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利津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东营市户籍,遵纪守法。
(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能够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基层动物防疫等工作。
(四)年龄男45周岁(男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高中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六)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由用工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无违法犯罪劣迹。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乡镇基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计划
基层防疫岗位20人(因野外及夜查工作需要,招聘人员全部为男性)。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5 日至2019年11月15日。
2、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利津县津一路南首路东侧)。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符合加分报考人员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及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4、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总分100分。
(3)原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具有畜牧兽医中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在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项不得累计,最高加5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底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由高到底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如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四)体检
入围人员经考察合格后,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为5天),无异议的,经培训后正式上岗。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管理方式与聘用待遇
符合条件人员,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与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2600元/月(基本工资23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岗位安排,期满后由利津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1、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0546-5622262。
2、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5、其他未尽事宜,由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46-5622262
附件:2019年利津县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表.doc
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
2019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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