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市防控办组织召开了郊区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会,连云港市农委畜牧兽医处、畜禽屠宰管理处,市兽医站、动监所及郊区社会事业局、兽医站有关负责人共20人参加会议。市农委总畜牧师樊继刚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五个试点区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了下一阶段试点工作重点、进度时间节点,要求各区加快部署落实,整体推进,力争在八月底完成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协议签订。合同签订后,对承接主体进行培训,培训重点是免疫技能、挂标、填制免疫记录。
会议对乡(镇、街道)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公告、政府与社会化服务组织间、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员工间的协议内容、绩效考核办法、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各区尽快和区财政部门沟通,确定购买服务方式。
会议强调,当前各区要重点做好九件事:一是确定出让服务主体。依法具有组织落实散养畜禽、小规模养殖畜禽强制免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当地县区政府(管委会)授权,县区兽医主管部门也可以为出让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区兽医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站(中心)履行出让主体权利、义务。二是确定承接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主体性质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内部制度完善,特别是建立履职及其风险防范制度;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有2名以上被县兽医主管部门认可的兽医人员。三是确定购买服务内容。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必选内容,重中之重,就是做好免疫注射、耳标佩戴、填制免疫记录、保管免疫记录,配合监测和检查、抽查、督查和考评验收。四是确定经费来源。主要由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共同承担,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购买服务年度未纳入预算的,购买主体应编制并追加政府采购预算。五是确定服务费用。以畜禽饲养量为基数,按照苏农规[2014]9号文件规定的每头家畜每针1元、每只家禽每针0.1元标准进行测算。市建议分级承担,其中区财政50%、乡(镇、街道)财政20%、省以上财政补助30%。具体分担比例由区兽医主管部门商本级财政部门确定。六是确定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分散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适用采用单一来源招标方式的,应说明理由。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项目年度预算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可直接支付。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购买方式。七是组织做好合同签订。应依法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期限、区域范围、具体内容、服务数量、质量要求及计酬方式和支付方式,购买服务合同严禁转包。出让主体与承接主体的合同签订,承接主体与员工的合同签订。八是公开有关服务信息。动物防疫服务购买主体按规定在公共媒体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条件、购买服务内容、购买服务经费、绩效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九是推进进度总体安排。各区抓紧与财政商洽,需要公告的力争8月25日前后公告完毕,需要公告的,力争8月底公示完毕。力争合同签订在9月10日前完成,确保秋防正式实施。
会上,樊继刚总畜牧师传达了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培会议精神,对全市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快。对照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加紧部署落实,确保在秋防前全部推进到位;二要实。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有关区要认真查找问题症结所在,下力气解决问题,各项措施抓紧落实到位;三要查。要认真执行分片包干督查制度,细化责任范围、督查内容,层层落实,上下一心,扎扎实实把工作干好,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