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硫酸安普霉素与适宜的辅料配制而成。含安普霉素(C21H41N5O11)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为黄褐色粉末。
溶解性 取本品1.0g,加水50ml,搅拌,应全部溶解。
酸碱度 取本品,加水制成5%的溶液,依法测定(附录40页),pH值应为5.0~8.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60℃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8.0%(附录57页)。
装量 按最低装量检查法(附录67页)检查,应符合规定。
精密称取本品适量,加灭菌水制成每1ml中约含1000单位的溶液。照硫酸安普霉素项下的方法测定,即得。
/抗生素类药。用于畜禽肠道革兰氏阴性菌感染。
/混饮 每1L水 鸡250~500mg(以有效成份计) 连用5天 猪 每1kg体重12.5mg(以有效成份计) 连用7天
产蛋期禁用;休药期:鸡7天,猪21天。
(1)100g:安普霉素40g(4000万单位) (2)100g:安普霉素50g(5000万单位)
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2年(暂定)。
农业部部颁《兽药质量标准》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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