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越霉素A与脱脂米糠配制而成。含越霉素(C20H37N3O1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5。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褐色粉末。
粒度 本品应全部通过二号筛。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0%(附录36页)。
重金属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附录33页,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0.5g,先用小火烧灼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至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5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附录35页),应符合规定(0.0004%)。
其他 应符合预混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附录7页)。
精密称取本品适量,加灭菌磷酸盐冲液(pH7.8)制成每1ml中约含1000单位的溶液,充分振摇15分钟,取上清液,照越霉素A项下的方法(86页)测定,即得。
/抗生素类药。用于驱除猪蛔虫、猪鞭虫、鸡蛔虫等。
/混饲 每1000kg饲料 猪、鸡500~1000g(1000000~20000000单位)
宰前3天停止给药。
100g∶越霉素A 2g(2000000单位)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农业部部颁《兽药质量标准》1996年(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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