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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了颠覆性创新 大中药不妨进行“微创新”

     网络  2015-12-24 17:36:00
【导读】对于很多中药企业,在做不了颠覆性创新的时候,可以找一些点进行小创新。比如改善用药体验、改良剂型、提高药品在体内的生物利用度、改善工艺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活性物质提取率、减少农残含量……持续不断进行有益的“微创新”,最终...

对于很多中药企业,在做不了颠覆性创新的时候,可以找一些点进行小创新。比如改善用药体验、改良剂型、提高药品在体内的生物利用度、改善工艺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活性物质提取率、减少农残含量……持续不断进行有益的“微创新”,最终使企业发展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近日,在由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主办的“2010年中国博士后学术论坛暨大中药产业健康发展战略研讨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永炎、张伯礼、吴以岭等在他们十余年经验和十余省市调研的基础上,联合提交了一份《关于扶持和促进大中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据王永炎介绍,大中药产业是以中药工业为主体、中药农业为基础、中药商业为枢纽、中药知识经济产业为动力的新型产业,涉及中药农业、中药商业、中药保健品、中药食品、中药兽药、中药美容、中药制药设备等相关产业。也就是说,中药不仅仅是人用的治疗药品,还可以开发其他多类型产品,比如枸杞子、山楂等既是中药也是食品,目前已有这类饮料上市,这类中药有50多味,能开发食品、保健品、饮料等。据王永炎介绍,截至2009年底,大中药产业市场规模总计达7000亿元,预计2015年将达到1万亿元。

然而,目前大中药产业刚刚形成,尚未有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区域规划缺乏地域特色,存在盲目发展情况;区域间缺乏协调,各地中药及相关产业重复建设现象突出,如资源、研发、生产、物流、信息等内容雷同,盲目建设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中医药商城;省市区域间缺乏协调合作互补;区域及产业间发展不平衡,重视中药工业忽视中药相关产业发展,重视经济效益忽视惠农、生态、民生等社会效益;更重要的是科技支撑力度不足,急需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院士们在建议中提出,要树立发展大中药产业的理念;加强规划,完善顶层设计;加大中药基地建设力度;加大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倡导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盟;注重资源保护;优化大中药产业的发展环境等。

笔者认为,从宏观层面上讲,无论是大中药的概念还是针对产业发展的这些建议,对促进产业发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尤其是“中药产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必须依靠现代中药创新体系的建立,提高中药创新研发能力”的建议,可以说是调整中药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决定性因素。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包括中药在内的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同时,专门针对中药的还有《2002~2010年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推动了中药产业的发展创新。

然而,对于单个企业实体来说,等待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完善带来足够的创新支持,可谓远水难解近渴。近日互联网行业提出了一个“微创新”的概念,笔者认为,中药企业完全可以将它借鉴到中药创新上来。

所谓“微创新”,是指小公司在不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资金的时候,通过致力改善客户体验、满足客户需求等达到吸引更多客户群,进而实现公司发展的创新方式。因为是小公司,很难做出或没有必要从一开始就定位要做颠覆性的创新工作。

“微创新”有两点精要,一是小而专,二是持续不断。“微创新”不意味着能一炮而红、一招致胜,需要持续不断地寻找用户的需求点,找市场的软肋,然后持续地做下去,不断地创新、完善。

对于很多中药企业,在做不了颠覆性创新的时候,可以找一些点进行小创新。比如改善用药体验,把原来黑乎乎难以下咽的大蜜丸做成微缩水丸、片剂,把大碗汤剂变成只吃两颗的软胶囊;比如改良剂型,提高药品在体内的生物利用度;比如中药作用机理目前仍不明了,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弄个一清二楚,但可以对某些已经清楚的部分进行应用性研究;比如改善工艺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活性物质提取率、减少农残含量……谁能说这些就不是创新?

上世纪90年代中叶,中药工业规模也不过100多亿元,现在已经有2000亿元的产业规模,新剂型、新组方中药也上市了不少,甚至有中药的国际注册已经走到FDAⅡ期临床阶段。笔者认为,这与中药产业的发展和创新是分不开的,其中也有真正的创新药,但是更多的却属于“微创新”。

在目前国家宏观政策给力、环境向好的情况下,持续不断进行有益的“微创新”,最终使企业发展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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