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兽医频道 > 兽医资讯 > 正文

农业农村部:将针对村级兽医待遇推动地方出台政策

     新京报乡村  2019-07-20 17:50:09
【导读】新京报讯(记者 张羽)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获悉,针对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给予原农村村级兽医补贴”的建议,农业农村部近日进行了答复。未来将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地方出台政策,逐步解决原农村村级兽医遗留问题。 ...

新京报讯(记者 张羽)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获悉,针对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给予原农村村级兽医补贴”的建议,农业农村部近日进行了答复。未来将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地方出台政策,逐步解决原农村村级兽医遗留问题。

农业农村部答复内容提到,原农村村级兽医是我国基层动物疫病防治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原农村村级兽医可以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农业农村部针对原农村村级兽医待遇问题的调研结果,农村村级兽医的待遇问题情况各异,出台全国统一的补贴政策有难度,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是现实途径。

答复提到,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包括补缴养老保险、发放工龄补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经济补偿、支持鼓励再就业、对在岗人员完善手续落实待遇等。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地方出台政策,逐步解决原农村村级兽医遗留问题。

新京报记者 张羽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柳宝庆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新京报乡村”微信公众号


相关文章 更多有关农业农村部内容

免责申明:本栏目所发资料信息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点击提交联系我们,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
 
图文热点
 

 
 
 
最新资讯
价格行情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辽ICP备1101650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