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兽医从业人员的素质关系到兽医体系能否有效运作, 动物疫病能否得到有效控制,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能否有效保障, 也直接影响到动物及动物产品国内、国际贸易能否顺利开展。因此, 兽医从业人员管理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通过研究英、法、美、加、南非、澳大利亚、肯尼亚、日德和我国台湾省对于兽医从业人员的管理方式, 可以归纳出一个共同规律: 即不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有多少差异, 都是按照兽医工作本身的专业特性,对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认证和执业许可管理。在兽医执业管理机构设置上, 西方国家以及其他英、法语系国家普遍采用了法定机构实施管理和行业协会维护权益与自律的管理方式, 政府机关不直接参与管理。加拿大则是管理与自律职能合二为一。日本、以色列和我国台湾省实行的是行政机关直接管理方式, 行业协会受行政机构委托承担部分管理职能。联邦制国家, 一般由国家负责从业资格管理, 地方负责执业管理。
第一节 兽医从业人员分类方式
兽医从业人员是指那些从事动物疾病诊疗和检疫、检验、监测等与动物疫病控制和食品安全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兽医专业人员, 包括政府兽医官员、公共机构兽医人员、兽医教员、兽医研究人员、军队兽医、企业兽医、个体诊疗兽医等。
国外对兽医从业人员的分类,因视角不同, 各国间有一定的差别。公共兽医与私人兽医: 从工作领域上分成公共兽医与私人兽医两大类是没有争议的。公共兽医即是由国家,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财政支持从事公益事业的兽医专业人员。私人兽医即是以个体形式自主开业或受雇于私营单位的兽医专业人员。私人兽医在兽医从业人员中通常占绝对比重。
官方兽医与政府兽医: 从工作性质分, 公共兽医中的兽医官员、公共兽医机构雇用的从事检疫、检验工作的兽医专业人员都属于OIE所定义的“官方兽医”, 实则为“政府兽医”。政府兽医在有些国家并不等同于官方兽医, 比如, 美、加等国将那些为补充公共兽医人力不足而由政府以协议形式聘用的兼职从事官方检验工作( 如屠宰检验) , 特别是从事出口动物或动物产品检验工作的私营兽医, 统计为“官方兽医”。这些兼职官方工作的兽医有特定的工作范围和期限, 并且其名字要对公众公布, 特别是要取得进口国的认可。政府还会与经过资格认证的私人诊疗兽医签订协同监测、扑灭疫病的协议, 但如果这些人员未获准承担检验一类的官方工作, 则不统计为“官方兽医”。因此, 官方兽医在不同国家, 统计标准是有差别的。
执业兽医师与执业兽医技师:从职业资格分, 那些取得兽医或兽医技师从业资格和执业许可的人为“兽医执业人员”。国外的兽医执业人员包括“执业兽医师”、“执业兽医技师”( 如美、加、南非等国) 或“兽医护士”( 如英、澳) 。
国外在兽医职业分类中没有助理兽医师这一类别, 所谓“兽医师助理”是指执业兽医技师或其他辅助人员。兽医师作为一个职业类别, 其入门标准是与学历水平直接相关的, 而与技术职务没有对应关系, 即是说以低学历水平入门成为助理兽医师并不能作为申请兽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而在同一职业类别内有着与技术职务类似的分类, 如实习兽医师、兽医师、住院兽医师和兽医专家, 表明技术水平的区别。兽医技师亦然。
兽医官: 兽医官是兽医工作监督管理人员, 其资格要求更为严格。通常是在取得兽医专业资格后, 还必须经过特定的行政管理培训或考核, 取得相应的学位或资格证明才可以胜任。
兽医从业人员管理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专业资格管理, 即所有兽医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管理; 二是行政资格管理, 兽医官或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第二节 兽医执业人员管理原则与运作
具备相应兽医专业资格并取得法定管理机构或政府机构许可, 方可从事兽医诊疗或检疫、检验工作,这是兽医执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兽医专业水平考试与从业资格
兽医专业资格的取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需要经过全国统考, 考试合格者, 发给兽医师或兽医技师资格证书, 如美、加、日等。二是毕业于经过国家兽医法定管理机构或行政机构或兽医协会认可的兽医学院的学生, 其毕业考试成绩即作为取得兽医专业资格的依据, 如英、德、澳等。兽医专业资格证书是以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进入各行业工作的通用标准, 如在公共兽医机构任职, 在企业任职, 兽医师可以自行开业。
兽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 在正规兽医学院通过六年学习取得了兽医专业学位的毕业生; 外国学生先要通过兽医水平等效性考试和本地语言( 如英语) 水平考试。实行此项考试制度初期, 对现有人员, 一般认可已经取得的兽医师资格, 同时允许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生和通过师承关系学习的兽医工作人员报考。但经过几年的过渡期后, 就只限于正规兽医学院兽医专业毕业生了。
兽医技师考试报考条件: 在地方兽医学校通过二至四年学习取得了兽医或动物卫生专业学位的毕业生。实行此项考试制度初期, 一般认可已经取得的兽医技师资格, 同时允许畜牧兽医专业毕业和通过师承关系学习的兽医工作人员报考。经过几年过渡期后, 就只限于经过正规兽医学校的兽医或相关专业毕业生了。
考试: 兽医学院的毕业生一般在毕业前一年开始准备兽医专业资格考试。此项考试分理论部分和临床部分; 每年举办一次到两次; 考试地点设在兽医学院或专门的考试场所; 考试方式为纸质答卷或电子答卷; 考试合格分数线由专门人员研究确定。在实行此项考试后一段时间内, 边远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立自己的合格分数线; 同时允许各省设立申请在本省执业人员的审核标准。美国有的州设立自己的省级考试, 如南加州, 但大部分州同意只要通过了全国统考即可在本州申请执业。
兽医专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兽医专业资格考试机构主办, 各省兽医执业管理机构组织报名和考试工作。考试成绩由国家兽医考试机构组织审批, 审批结果通报各省管理机构, 省管理机构负责通知报考人。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后向省管理机构申请兽医专业资格证书并缴纳相应费用。省管理机构向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颁发兽医师资格证书, 同时进行注册登记, 并报国家执业兽医管理机构备案。美国兽医技师资格考试目前还由各州组织。英国、南非由国家统一组织。
二、兽医执业许可审批与执业行为检查
取得兽医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可以向计划从业地点所在州( 美、澳) 、省( 加) 或市( 日本、我国台湾省) 兽医执业管理机构申请执业执照。申请文件包括兽医学位证书、兽医考试成绩单、兽医师资格证书、开业申请或就业单位接收证明、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开具的道德水平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无纪律处分证明和公民身份证明。如为外国申请人, 则需提交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其在本国工作的许可文件和当地语言水平考试成绩单。申请执业许可需缴纳申请费。
兽医执业管理机构颁发兽医执业执照, 规定执业范围和地点。负责监督管理兽医执业行为, 接受和处理来自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人员的投诉并做出相应的调查和处罚决定; 组织执业兽医人员继续学习或审核继续教育情况。兽医执业执照一般一年或二年年检一次。对没有兽医师或兽医技师资格人员从事兽医工作的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罚。
第三节 兽医执业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
兽医执业管理机构设置的宗旨是保护公共利益和动物健康。在欧美等国家, 都设立了经法律确定的兽医执业管理机构, 一般称作委员会或理事会, 是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管理机构, 成员由政府官员、协会代表、学院代表和公民代表组成,由议会长官或行政长官任命, 行使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责。在日本和我国台湾省, 兽医执业管理职责由政府担任。
国家兽医执业管理机构: 组织全国兽医专业资格考试, 确定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 审批考卷,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并将考生成绩通报考生报名受理机构; 签发兽医师资格或兽医技师资格证书; 认证兽医学院。
各州、省、市兽医执业管理机构:接受参加全国兽医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并报国家兽医执业管理机构汇总; 组织本辖区报名人员在指定地点、时间参加考试并负监督责任; 向考生发放考试成绩; 核发兽医师资格证书; 注册登记取得兽医师资格人员信息; 统计本省取得兽医执业执照人员数据信息, 报国家兽医执业管理机构备案。
审核申请在本辖区执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发放兽医执业执照; 对兽医执业执照进行年度审核; 组织并检查兽医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制定兽医执业标准; 调查兽医执业行为, 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对没有兽医资格人员违法从业进行处罚。
第四节 兽医协会的功能
兽医协会是兽医职业人员的自律性法人组织, 宗旨是提高兽医人员知识水平, 维护兽医人员合法权益。兽医协会为会员之间的交流提供平台, 及时传递新技术、新知识和法律法规变化及影响; 代表会员利益与政府、畜主、公众就兽医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以及投诉进行协商和辩论, 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
在欧美等国家, 加入兽医协会是自愿行为。日本和我国台湾省则规定为强制行为, 因为其政府机关担负兽医执业管理职责, 而政府自身无法解决专业技术行政管理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因此, 不得不委托兽医协会做一些与公共利益不相抵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