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组织开展2016年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 xiaoz   网络  
  • 2016-07-13 06:43:00
    【导读】  猪友之家兽药新闻最新消息,加微信号:qq800070767,了解最新养猪动态!   山东、江苏、浙江、湖北、上海、广东、江西、山西、内蒙古、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

      猪友之家兽药新闻最新消息,加微信号:qq800070767,了解最新养猪动态!

      山东、江苏、浙江、湖北、上海、广东、江西、山西、内蒙古、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掌握当前我国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状况,我部决定于2016年7月—10月组织开展2016年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制定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协调指导计划实施和抽检结果通报工作。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兽医器械的抽样和检测工作。

      二、抽检范围

      (一)抽样范围

      山东、江苏、浙江、湖北、上海、广东、江西、山西、内蒙古、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兽医注射器、兽医注射针、兽医运输冷藏箱、兽用输精枪、电热切喙器和牲畜耳标生产企业或经销、使用单位。

      (二)抽样品种

      2ml兽医连续注射器、兽医注射针、兽医运输冷藏箱、兽用输精枪、电热切喙器和牲畜耳标(监督抽检计划见附件1)。

      三、检测标准

      (一)检测依据

      《兽医连续注射器2毫升》(NY532—2002)、《兽医注射针》(NY529—2002)、《兽医运输冷藏箱》(NY/T1623-2008)、《兽用输精枪》(NY531-2002)、《电热切喙器》(NY/T729-2003)、《牲畜耳标技术规范》、《家畜用耳标及固定器》(NY534-2002)、《动物防疫耳标规范》(NY/T938-2005)。

      (二)判定标准

      每个检品有3项(含3项)以上非关键项检测指标或1项(含1项)以上关键项检测指标不合格的,即判为不合格(判定标准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山东、江苏、浙江、湖北、上海、广东、江西、山西、内蒙古、甘肃等10个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指派专人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工作人员共同赴现场进行抽样,并配合组织部分生产企业和养殖单位的技术人员、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兽医器械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座谈,组织填写《调查问卷》(附件3)做好兽医连续注射器、牲畜耳标、兽医疫苗冷藏箱、电热切喙器等产品的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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