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友之家猪场管理最新消息,本文编号:380104
在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一些家庭困难的养殖户引起了海盐县的重视,如何帮助这部分家庭转产转业、解决后顾之忧?近日,海盐县出台了《关于做好生猪退养生活困难人员帮扶工作的意见》,通过发放一次性的应急性、过渡性临时救助,实施“一户一策”造血型精准救助等方式,切实保障退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促进退养工作顺利平稳开展。
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针对生猪退养的困难家庭,海盐县将开展一次全面排摸,重新核定“三低”家庭收入,切实掌握困难家庭底数,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予以保障。
海盐县将重新核定低保家庭收入,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额;重新核定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户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对生活困难的非“三低”家庭,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符合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户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在确保退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时,强化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凡进必查”制度,全面开展帮扶对象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于最困难群体。
对完成退养的困难家庭实施救助
针对2016年3月以来列入生猪养殖整治行动范围实施退养,目前家庭无违建猪舍的困难家庭,根据家庭的困难程度和不同情形,海盐县将给予一次性的应急性、过渡性临时救助,根据不同的具体条件分为三类。
其中,一类对象是最低生活保障户,救助标准为每户不超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二类对象是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户,救助标准为每户不超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三类对象是重度残疾人家庭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救助标准为每户不超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倍。具有多重身份的对象,按就高原则享受救助政策。
对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列入生猪养殖整治行动范围实施退养,家庭无违建猪舍,且未享受各类补助、救助或已享受的各类补助、救助额低于上述救助标准,目前生活仍困难的家庭,参照上述救助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