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友之家设备新闻最新消息,本文编号:375623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吉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现场会精神,市农业局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一、 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目前,全市畜禽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已基本到位,过去由农业(畜牧)、商务部门共同负责的分段监管体制已调整为农业部门管理的新体制,屠宰监管职责范围更广(由原有的生猪扩大到猪牛羊禽等主要畜禽)、链条更长、任务更重。加之人民群众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零容忍,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农业部门担子很重、责任很大。各县(市)务必高度重视,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做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抓住工作重点,努力构建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
按照“只减不增,提高行业整体水平”的原则,加大清理整顿力度,促进屠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一要严格审核标准。进一步巩固由市商务、农业(畜牧)、公安等九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全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成果。
三、加大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力度
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主动联合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加大城乡结合部、未定点乡镇、取消定点资格屠宰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宰前使用“瘦肉精”、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作坊、注水窝点等。加大对屠宰厂(场、点)的监管,对给生猪注水、注入其他物质或屠宰注水猪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