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潞州区各乡镇(街道、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陆续揭牌成立,实现生态环保基层机构设置全覆盖,打通环境保护和日常监管“最后一公里”。目前,19个乡镇(街道、中心)工作站已全部挂牌,200余名村(社区)环保督查员已到位展开工作。
为构建起全方位、无缝隙的环保监管体系,潞州区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消除生态环境监管盲区为重点,积极在街道(乡镇、中心)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在各村(社区)设立环保督查员。这是潞州区立足实际,顺应环保攻坚大势,站位高远、担当有为,真抓实干抓环保的一项创新举措;是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生态环保工作机制体制的具体举措。新设立的生态环保工作站,在各乡镇(街道、中心)相对健全的工作基础上,完善工作机制,工作站站长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每村、社区确定一名“两委”成员担任环保督查员,创新环保管理体系,建立区、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三级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增强基层环保工作力量,提高潞州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同时,各工作站将站长、督查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进行明确细化,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环保工作在最基层有组织管理、有队伍执行、有常态机制保障。(来源:长治日报 李波 石俊义)
(责任编辑: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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