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贾楠见习记者高二会)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出通知,建立实行企业环保接待制度。
企业环保接待制度接待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表。接待方式为来电、来信、来访等,接待事项为企业发展中属于和需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帮助解决的问题,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行风作风问题的投诉,以及在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事项等。
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保接待制度,同步建立相应的企业环保接待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帮助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实际困难,以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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