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3大年度目标任务和6大类70余项措施,打好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实际,湖南省系统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统筹当前一段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今年蓝天、碧水、净土等三大保卫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五大攻坚战年度作战计划,并坚决抓好中央交办问题整改,力争实现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工作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是: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2.5%以上;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42μg/m3以下,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71μg/m3以下。全省纳入《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88.3%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新增150万亩,种植结构调整面积新增30.9万亩,治理与修复受污染耕地51万亩,完成2000个建制村环境整治。
严治标,重治本
还百姓蓝天白云 繁星闪烁
《工作方案》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从14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标本兼治,重点打赢蓝天保卫战。
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有色金属、化工等13个重点行业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完成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各市州于年底前制定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开展分类整治。长株潭三市及常德市、岳阳市和益阳市城市建成区完成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设施;全省市州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移动源排放监控体系,各市州启动机动车尾气固定遥感建设。加快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严格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准入,完成全省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建设和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地级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持续开展清洁油品行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大城市交通管控力度,降低城市交通拥堵率。推进形成长株潭三市和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和衡阳市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同防同控工作机制,构建防治立体网络,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
保好水,治差水
重现清水绿岸 鱼翔浅底景象
突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治理,系统推进水资源节约、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全面启动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流域城乡环境治理基础,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和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十大领域治理、九大片区集中治理。
加强水质较好湖泊(水库)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推进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防治地下水污染。
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对水质长期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推动城市建成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印染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禁污染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长江干流(湖南段)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建设美丽乡村
留住鸟语花香 田园风光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是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乡村,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加大生活垃圾治理力度,2019年底前积极推进对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重点开展洞庭湖区环湖沿河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到2019年底全省禁养区畜禽养殖全部退出,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依法科学划定水产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规范水产养殖行为,整治清退不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到2019年底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12月30日达到全省农村卫生厕所应改造(新建)任务的60%。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9 年,新增完成整治并验收2000 个行政村。加强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工作方案》还细化了净土保卫战和长江保护修护攻坚战的具体目标任务,明确将坚决抓好中央交办问题整改,抓好长株潭“绿心”、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益阳大通湖、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湘西花垣尾矿库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整改推进力度。
为了实现可操作、可考核、可问责,《工作方案》对每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对每项任务列出了详细的项目清单,每个整治项目明确了主体责任单位和监督责任单位。
《工作方案》还对强化社会监督方面做出规定。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推行污染防治信用监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鼓励环保公益组织就重大环境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12345”政府热线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作者:陈颖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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