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2.8%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在5月29日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作关于全省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时称,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据介绍,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2.8%,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0.8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较2015年下降19%,超额完成12个百分点;38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的36个,水质优良比例为94.7%,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5.2个百分点,全省无劣Ⅴ类水体;18个重点监管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为100%;城市建成区18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94.04%,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14.04个百分点;35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为8.57%,低于国家控制目标22.83个百分点。
过去一年,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六张清单”挂账销号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空气质量三级预警机制。实施“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加强煤质管控,淘汰老旧车辆,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持续推进燃煤电厂提标改造。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实施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持续强化湟水河、葫芦河、渭河、马莲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5个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成,18条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17条。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积极推进农用地土壤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开展污染地块排查、涉重污染源全口径排查和涉镉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34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制定《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审核。印发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三线一单”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编制前期工作。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涉气涉水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