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于近日(5月23日)向某企业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此次行政处罚是大鹏管理局挂牌后以自身名义开出的首张环保罚单,也是2019年大鹏新区在“利剑三号”专项行动中首次“亮剑”。
今年4月初,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发现丰树山东路西边洋河左支流河水发黑,疑似有企业偷排工业废水。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沿河追踪、溯源调查,经过3个多小时排查,最终于下午2点左右锁定废水由大鹏新区第三工业区流出,并确定涉事企业。
经现场勘察,该企业用废水储水桶将实验室清洗设备的黑色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雨水沟,流入到雨水井后汇入河道。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经对该企业的进一步调查,该企业对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大鹏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开出挂牌后首张罚单。
大鹏半岛位于深圳最东部,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是基础地质、生态环境、景观资源研究、科普教育的理想园地,是深圳的“生态基石”和“文化之根”。但同时,新区生态环境脆弱,近年来大鹏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使得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仅2019年至今共开出罚单8宗,累计罚款147.5万元。
记者获悉,下一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采取强有力举措,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大鹏的碧水蓝天。
【记者】凤飞伟
【通讯员】张郁彬
【作者】 凤飞伟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免责申明:本栏目所发资料信息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点击提交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