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起,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切实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据了解,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将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将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此外,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还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和强化智能应用,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应用,及时发现解决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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