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信访举报热线受理专项活动。
济宁市环境信访举报热线设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号码:0537-2313003,受理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15日,主要受理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
举报受理范围如下:
1.工业项目日均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或者被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2.已被责令限产、停产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或者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擅自恢复生产的;
3..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的和违反“三同时”制度擅自生产的;
4.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
5.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备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接受委托监测数据造假等逃避监管的;
6.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的;
7.纳入“散乱污”和燃煤小锅炉关停取缔清单又死灰复燃的;
8.未按要求开展污染物排放检测和信息公开的;
9.设置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者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的;
10.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11. 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私自将危险废物送交无资质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非法处置的;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或者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造成严重环境和人身危害的;
12.违法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污染物的;
13. 违法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
14. 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的;未经批准擅自处置或者丢弃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废液的;
15.排污单位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停产、限产决定或者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期间偷开偷排的。
济宁生态环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