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生态环境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发布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情况。此次“回头看”发现,渭南市对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不彻底,虽然对第一轮督察指出的韩城段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但对保护区存在的其他问题整改不到位,2016年至2017年间,陕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仍在保护区建设圣母湖旅游项目。
督查指出,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保护区存在问题后,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即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了排查,发现还存在合阳县圣母湖违法开发建设项目、大荔县违法开垦种植水稻等问题,但渭南市及合阳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没有引起重视,也未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反而将圣母湖旅游开发建设列为2017年渭南市、合阳县重点建设项目大力推进。督察发现,该项目导致保护区近3000亩湿地遭受破坏,直至2017年7月才被责令停止建设。另外,大荔县推进整改不力,2017年保护区内仍在继续违规种植水稻66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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