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山东省烟台市3家高尔夫球场长期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公益林地,违法运营长达十余年。
今天,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公开通报指出,烟台市在国家高尔夫球场整治工作中,长期瞒报违法情况,逃避整改;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中,对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高尔夫球场清退不力,敷衍应对,消极整改。
2018年8月21日,龙口东海高尔夫球场仍在营业。
2018年11月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对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退出情况开展现场督察发现,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龙口东海高尔夫球场、东方烟台高尔夫球场、马山寨伍思南高尔夫球场长期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公益林地。其中,龙口东海高尔夫球场2001年3月开工建设,2003年9月建成,占地3000亩;东方烟台高尔夫球场,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08年5月建成,占地1145.6亩;马山寨伍思南高尔夫球场,2007年11月开工建设,2008年6月建成,占地1532亩。
督察组指出,2011年4月国家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高尔夫球场一律不得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占用的林地必须全部退出,尽快恢复森林植被。此后,国家相关部委还多次联合发文强调上述要求,但烟台3家高尔夫球场均未按要求退出。
2011年12月,国家12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再次强调,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的、不退出占用的国家级公益林地的高尔夫球场,从严从重处罚并坚决予以取缔。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烟台市及原山东省林业厅在国家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2012年5月,烟台市向山东省发改委谎报3家高尔夫球场不在自然保护区内,龙口东海和东方烟台高尔夫球场未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2012年6—7月,山东省林业部门作为自然保护区的主管部门,不仅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出具审查意见,也谎称这3家高尔夫球场均“不在自然保护区内、没有占用天然林地和国家公益林地”。据此,2012年7月20日山东省政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情况,并于2014年7月得到认可。本应取缔的3家高尔夫球场,被纳入可整改类清单违规保留下来。
督察组指出,在国家多次清理整治违规高尔夫球场工作中,山东省及烟台市均未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3家高尔夫球场的真实情况,特别在党的十八大后,始终未按国家有关要求清理取缔到位,性质恶劣。
“2017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情况后,烟台市一直对保护区问题整改不重视,消极应对。”督察组说,2018年11月6日,督察组到山东省“回头看”时,东方烟台高尔夫球场仍在运营。马山寨伍思南高尔夫球场紧急停止运行,牟平区养马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时使用环境保护部门封条查封球场,督察人员到达现场时,封条胶水尚未干透,查封日期也未填写,试图营造停业假象。截至2018年11月12日,督察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时,烟台市3家违法违规高尔夫球场已经关闭,拆除了相关配套设施,正在开展球道植树造林。
督察组强调,烟台市及相关区(市)党委、政府生态环保意识不强,法制意识淡薄,长期为企业隐瞒违法事实,在国家持续开展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中,屡屡瞒报事实,蒙混过关。山东省林业部门在国家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中出具虚假审核意见;山东省发改委等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一报了之,工作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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