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永清县、固安县环保分局照搬照抄上级环保整改工作方案问题。2018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期间,发现永清县、固安县环保分局制定的《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直接套用市级方案,在辖区没有钢铁企业的情况下,仍然提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要求。永清县环保分局副主任科员王庆田、时任固安县环保分局环境管理股负责人谷爱军作为方案起草人,对工作敷衍应付,照搬照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时任永清县环保分局副局长翟华龙、固安县环保分局副局长冯悦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被诫勉谈话。永清县环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浩,固安县环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杜亚涛,分别被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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