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一山
近年来,山西吕梁交口县回龙乡村民多次举报,当地一个氧化铝项目的赤泥库。村民称,赤泥库坝面出现裂缝、碱液漏出,严重污染环境,同时引发对可能溃坝的担忧,村民称“怕那个坝塌了把村子淹了”。
不同地区的环保各有各的问题,但这些悲剧中总有一个共同的不幸——最无辜的底层民众承受着污染最大的伤害,但他们维权自救能力却又最弱。以这个氧化铝项目而言,2011年就已经开工,2017年开始当地群众发现堤坝渗水,恐慌不安。可是这一悬在村民上方的隐患,却至今没有消除。
是这个项目合法合规没有什么别的“硬伤”吗?恰恰相反,这个项目从开工到现在都没有取得过《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说一直明目张胆的“带病生产”。不用说存在安全隐患和严重污染的事实,就算暂时没有发现问题,项目也应该先停业通过环评和安评之后再开工。可这种理论上很清晰的解决路径,在现实中却依旧长期被无视。
理由也不令人意外,这项目能为当地解决就业、带来大量税收。这是很多地方环境污染故事中的共同点,不是地方环保部门不知道,不是地方主政官员看不见,而是一种利益权衡之后的选择。地方经济的发展,或需要有纳税大户,或需要有能大量解决就业的企业,在这样的考量之下,小部分人的权益就失去了保障。
可以说,类似这样堂而皇之、久悬不决的污染问题,基本就是这种施政思维下的产物。世间没有万全策。地方发展的确会面临各种利弊选择,可其中还是得有底线:人的生命是平等的,不能为了税收和部分人的就业,而视另一部分底层民众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明知道可能有非常严重的污染和隐患,拿不出化解方案就仓促引进上马。因为这种畸形发展观,很多地方已经付出非常惨重的代价,血的教训不能漠视。
当然,必须承认的是,每个地方的发展都囿于各种客观限制,不是每个地方都适合发展高新技术、都能吸引尖端产业,有些相对落后的地方只能暂时吸纳高耗能、资源型企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们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以过于理想化的标准要求地方政府,但是,即便是发展这些传统产业,还是必须守住环保和保障民众生命安全的底线。
具体到交口县氧化铝项目中,信发铝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与安全隐患是客观事实,当地不能选择性忽略。目前,据媒体报道,当地政府已经完成了入户摸底工作,顺利的话5月底实施货币补偿搬迁。这样的补救措施是必要的,但该项目的问题远不止污染方面,事后搬迁并没有触及根本症结所在。如果总是循着这样的发展路径,即便这一次将问题勉强解决了,下一次呢?
说到底,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工厂选址的考量上,首先考虑的都应该是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协调好居民的利益与需求,而不是事后补偿。
不能让税收考量、政绩考量压过对民众生命的考量,不能总让底层民众承受发展和环保冲突之后的代价。这对于地方主政官员而言并非高要求。事实上,只要对民众生命安全多点敬畏,更好地兼顾发展和环保之间的冲突,地方发展才能切实符合整体利益。(敬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