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某制衣厂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执法调查情况。检察官意识到,其中或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清明节后上班第一天,浙江省桐乡市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姚晓红再次来到该市一家制衣厂回访,发现企业的环保整改已完全到位。
从微信中发现案件线索
2018年4月,浙江省环保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桐乡某制衣厂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执法调查情况,引起桐乡市民的关注,姚晓红也是这条微信的关注者之一。
这里面有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姚晓红决定去现场看一看。她和同事一行走进涉事制衣厂,映入眼帘的是两个污泥水沉淀池。环保部门调查显示,沉淀池的阀门会在晚上打开,未经处理的污泥水通过阀门及该厂私设的一条暗管,直接排到污水管网内。截至案发,共排放含多项指标超标及重金属的污泥水4.3万余吨。
该厂还将在线监控系统监测频次改为24小时一次,并用矿泉水瓶装了人为调制的样品替代实际入网的污水进行监测,合计排放污水15.8万余吨。递交到姚晓红手上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厂偷排的污泥水污染成分超标严重,最高的总锑超标达61倍。同年7月13日,桐乡市检察院对该厂违法排污情况进行公益诉讼立案。
向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
立案后,关于该厂排污量的证据收集是重点。姚晓红一行奔波于涉案工厂、污水处理厂和水利局等部门之间,查阅了该厂2009年至2017年间的污水排放统计表、河道取水表等,用水和排污的监测数据多是六七位数字,且数据合并和加减不容出错。
经过细致比对后,检察官们发现了一个不合理现象:2014年以来,该厂每年的排污量远超用水量。办案检察官们怀疑该厂存在偷取水情况。
通过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检察官们发现该厂共有三个河道取水泵,其中两个取水泵已审批,另外一个泵系私自安装,这可能是用水量少的原因。于是,桐乡市检察院向该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水利局对该厂涉嫌偷用河道水的情况查实后依法履职。水利局经过调查后回函,该工厂确实存在违规取水情况,偷水量共计35余万吨,应补缴水费7万余元。
污染环境者获刑赔偿
8月9日,该厂补缴了7万元水费。这时,桐乡市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对该厂偷排污泥水造成的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结果也出来了,确认该公司偷排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费用83万余元。
经过公诉部门和民行部门的通力合作,12月18日,桐乡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其中公益诉讼部分,要求被告单位赔礼道歉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83万余元,支付鉴定费用10余万元。
2019年1月23日,桐乡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悔罪。3月14日,法院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陈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陆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所有诉请给予支持,被告单位在当地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生态环境赔偿费、鉴定费共计93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表示服判,未上诉。目前,被告单位的罚金、生态环境赔偿费、鉴定费均执行到位,环保问题也已达到整改要求。
作者:范跃红 吴鹏 新闻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