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2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投资”)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00,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19 年 5 月 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8 年11 月 7 日至 2019 年 5 月 6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即 201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
近日,公司收到中科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中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的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中科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截至本公告日,中科投资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科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2、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