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和正式启动我省执法检查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今年一季度,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7%。截至3月底,全省32个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26个。2018年以来,全省环境处罚案件3057起,处罚金额2.6亿元,其中涉水环境污染案件432起。
对九江等4个设区市
开展重点检查
据悉,此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的检查重点包括: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河一湖一江”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检查范围将做到全省11个设区市“全覆盖”,检查方式采取重点检查与委托自查相结合方式,选择九江、抚州、景德镇、鹰潭等4个设区市开展重点检查,其他7个设区市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
记者了解到,本周,执法检查组将分赴九江、抚州、景德镇、鹰潭市开展重点检查。
去年以来查处
涉水环境污染案件432起
在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陈小平介绍说,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97.4%,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其中信江、饶河、袁水、长江干流江西段和环鄱阳湖区河流水质优良比例为100%。今年一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7%,同比上升9.3个百分点。其中,抚河、信江、饶河、修河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长江干流江西段水质所有断面全部达到II类标准。
我省严格环境执法,充分利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全省环境处罚案件3057起,处罚金额2.6亿元,其中涉水环境污染案件432起,处罚金额7100万元。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去年妥善处置了4起涉水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全省1415家涉危涉重企业完成备案1314家,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编制应急预案。
全省已完成整治
26个城市黑臭水体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截至3月底,全省32个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26个,占81.3%;九江市3个、上饶市1个、新余市2个黑臭水体正在整治。九江市列入国家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个示范城市之一,三年可获中央财政支持6亿元。
我省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目前全省共建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08座、处理能力384.4万吨/日,其中22座已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24座提标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3%,污泥处置率为98.8%,为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截至2018年底,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为39.5%,建成排水管网3461公里。全省1275个乡镇中有503个乡镇建有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293个。
编辑:涂远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