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南都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环保战线干部陈奔同志被追记一等功。
陈奔同志被追记一等功。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记陈奔一等功的决定》,“环保战线干部陈奔同志,生前任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2018年12月1日,陈奔同志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冲撞后壮烈牺牲,年仅30周岁。陈奔同志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以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以身作则、敢于亮剑,在一线环境监察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浙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南都记者获悉,2018年12月1日下午5时56分,陈奔同志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后壮烈牺牲,年仅30岁。陈奔同志牺牲后,生态环境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三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8年12月,温岭市委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向陈奔同志学习活动,并被温岭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9年1月,被台州市人民政府追记个人二等功;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为烈士,入选1月“浙江好人榜”;被评为全国“2018最美基层环保人”年度感动人物。
采写:南都记者 苏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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