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即将启动之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施三年多来,成效巨大。从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正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16日上午,常纪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同属生态环保的政治巡视和法治巡视,规格高,面对现实的环境问题敢于碰硬。第一轮督察问责了1.8万多人,解决了8万多件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环保监测数据显示,在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PM2.5平均浓度2016年比2015年下降9.1%,2017年比2016年下降6.5%,2018年比2017年下降9.3%。
常纪文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转型,推进了国家和各地的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GDP实际增长6.9%,企业利润增长21%;2018年我国GDP实际增长6.6%,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9.5%。
常纪文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起初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因为涉及历史积累环境问题的解决,主体众多,利益纷繁复杂,面对的社会质疑声音不小,遇到的各方面阻力也不小。
但督察顶住了压力,经过三年多的努力,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经济质量也得到一定的提升,如在对“散乱污”企业的环境整治中,环境友好型企业就占有了更大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可以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解决了以前环保法律实施过软的问题,促使环境保护真正进入“五位一体”的大格局。
常纪文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从2018年起就反对“一刀切”,禁止采取简单粗暴措施。生态环境部和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针对督察整改出台了禁止环境保护“一刀切”的工作意见和意见,要求各地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节奏,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整改的应对做法。这些措施,有利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长远协调共进。
“紧盯关键问题,能够促进地方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常纪文举例说,鹰潭市新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月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大量生活污水直排;萍乡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大量溢流污水直排河道。这些问题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后,得到地方重视,并加快问题解决。
常纪文还介绍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发生的一些可喜变化。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自启动以来,发现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并追责了一大批领导干部。但一些地方在督察后也反映,一些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地方人才缺乏,能力建设滞后,科技和管理能力不足,地方发现不了问题,即使发现也难以解决问题。
对此,生态环境部以大气污染防治开始,研究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途径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派出队伍下沉到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帮助制定大气污染控制的“一市一策”。常纪文说,“从目前来看,辅导性措施的采取得到了地方的欢迎,地方官员和企业阶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抵制心态有明显弱化。”
常纪文表示,从督察重点来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从着重纠正环保违法向纠正违法和提升守法能力相结合转型,既治标,也治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阶段,督察意见涉及的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产业区域布局、垃圾收运和处理、淘汰“散乱污”企业等治本事项的比重有所增加,体现了治标与治本并重。
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正从以督促地方端正生态环保态度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为主要任务的阶段,步入以强调增强生态环保基础、提升绿色发展能力为主要任务的阶段,其制度建设越来越健全,其实施越来越得到深化,其重要领域越来越得到各方面认可。
常纪文认为,在这一阶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作为生态环境法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其有效实施将会有利于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的实现,并为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