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各类环保典型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号召作用,带动全民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即日起,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大连新闻传媒集团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十佳绿色使者""十佳环境友好企业"及"十佳绿色学校"系列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十佳绿色使者"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发掘我市近年来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行动的先进人物,发挥典型人物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的生力军作用,引导公众知行合一,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十佳环境友好企业"评选,旨在树立一批绿色发展理念强,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企业典范,带动全市企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十佳绿色学校"评选活动,旨在展示我市近 20 年来在绿色幼儿园、绿色学校、绿色大学创建工作中的成就,进一步推动环境教育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
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我市范围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和学校均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荐两种方式报名参与活动。自荐报名请登陆大连市环保局网站 www.epb.dl.gov.cn,在菜单栏中点击宣传教育,进入评选与创建栏目中下载并填写相应申报表,学校或企业附加 1500 以上文字、照片或视频,个人附加两张一寸照片和 800 字简介,分别发送到评委会相对应的邮箱,dlsjlsxx@163.com (大连十佳绿色学校), dlsjhjyhqy@163.com(大连十佳环境友好企业), dlsjlsshsz@163.com(大连十佳绿色生活使者)参与评选,活动联系人:高英杰,联系电话:84694874 。
报名结束后,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参选个人、学校及企业进行评审,综合评选出倡导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三个系列候选名单,在本市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启动网络投票,接受公众监督。投票结束后,评委会综合公众投票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出今年"十佳绿色使者""十佳环境友好企业"及"十佳绿色学校",并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公布评选结果,之后将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各类典型的先进事迹,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引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市人民的"大合唱"。
评选范围:"十佳绿色使者"评选范围 1. 在大连市范围内学习、工作、生活的中国公民及外国友人。2. 年龄在 18 岁以上。3. 为传播、践行大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4. 曾获得过大连市"十大环保人物"及"十佳绿色生活使者"称号的先进个人不再参评。"十佳环境友好企业"评选范围 1. 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有企业。2. 自觉减少污染排放,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无环境污染事故,带头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3. 从源头、工艺、排放全过程,推行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4. 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具有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在行业内带头推进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5. 曾获得过大连市"十佳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参评。
"十佳绿色学校"评选范围 1. 全市范围内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均可参评。2. 曾获得省市级"绿色学校"、"环境友好学校"、"绿色幼儿园"、"绿色大学"称号的单位优先参评。3. 参评单位需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将环境教育贯穿于教学和社会实践之中。4. 参评单位环境意识教育有特色。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李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