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上海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如何,空气、水、土壤等各项指标是否都达标?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本市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寿子琪表示,2018年,国家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大气方面,提前两年完成第七轮环保三年行计划(2018-2020年)》目标(两项目标分别是PM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AOI优良率为80%左右);水方面,预计可以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上海的2018年考核要求,20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全市水质考核断面实现90%达标的年度目标;劣V类水体占比从2017年的38.7%下降到18%(年度目标为25%左右);污染减排方面,经初步核定,2018年本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削减目标(分别为较2015年削减29.7%、11.9%、15.18%、10.71%)预计可以顺利完成。全社会环保投入方面,继续保持在全市生产总值的3%左右。
“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寿子琪表示,在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严控电力、钢铁、石化行业用煤。全面实现电厂(公用、自备)煤电清洁化。全面完成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129台、散乱污企业整治723家、VOCs企业治理327家。提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在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39个湖泊、6个水库的湖长全部到位。全面启动“苏四期”工程劣V类河道已完成整治1.04万条。基本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级保护区工业企业的清拆整治。在打响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了农用地详查,基本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制定本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固体废物治理攻坚方面,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在静安等6个区整区域推进垃圾分类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点3374个、中转站93个。开展固体废物处置大排查,清理整治各类废物21万吨。
“本市坚持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实现特大城市生态环境安全可控。” 寿子琪表示,在市人大支持下,组织完成生态环境法规文件清理,修改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审议。完成修订《上海市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组织街镇环保干部培训,推动持证(上海市行政执法证)上岗。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出合锅炉、畜禽养殖、污水综合等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修订《上海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18年实施奖励近10万元。
同时,以水源地、固体废物、秋冬季大气加油站改造、长江经济带化工专项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查处案件3047件,处罚金额53亿元,同比上升11%;向公安部门移送行政拘留2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件。本市强化源头管控,落实放射源辐射安全监管。优化环卫基础设施环评和异味控制工作,减少“邻避效应”影响。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全市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寿子琪表示,本市紧密结合环保督察、优化营商环境和体制机制改革,敢于先行先试,加快破解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瓶颈。同时,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共抓大保护,努力做足“联”字文章,长三角区域环保协作进入新阶段。
2018年上海环境质量情况
空气:PM2.5低于长三角41个城市平均水平
2018年,本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77%,较2015年下降32.9%,较2013年基准年下降41.9%,低于长三角41个城市平均水平(4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1、10和4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8.9%、167%和4.5%,其中,PM10浓度已连续四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SO2连续五年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296天,优良率为81.1%,较上年上升5.8个百分点;其中,优92天良204天,轻度污染55天,中度污染11天,重度污染3天(比上年增加1天,主要受区域污染输送影响),无严重污染日。
当前,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污染仍十分突出,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62微克/立方米大幅下降,但臭氧污染上升态势明显,其作为首要污染物对污染天的贡献连续两年超过PM2.5,在2018年达到35天占所有污染天的50.7%。PM2.5、臭氧形成机理复杂,主要受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等排放影响,与工业、交通、城市建设和生活等领域关系密切。推进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是本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攻坚的重点和难点。
水:绝大部分中小河道水质明显改善
2018年,全市主要河流断面(259个国考和市考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6.7%,较上年上升17.6个百分点。其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27.2%,较上年上升4.0个百分点;Ⅳ~V类断面占65.8%,较上年上升7.1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占70%,较上年下降11.1个百分点。主要河流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4.6毫克/升,较上年上升2.6%(均达到Ⅲ类水质);总磷平均浓度为0.206毫克/升,较上年下降2.5%6;氮氮平均浓度为0.94毫克/升,较上年下降31.5%。全市4.86万条河道中劣V类比例降至18%,通过多年治理,黄浦江、苏州河等大江大河和绝大部分中小河道水质有了明显改善,国考断面提前达到国家考核目标,但全市水体的优良比例仍较低,特别是中小河道水质波动较大,中心城区部分河道在雨季仍存在局部、间歇性黑臭,主要原因是雨污混接、市政泵站放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排水系统不够完善等。
其他:道路交通噪声有小幅下降
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与全国平均水平大体相当,总体状况可控,部分工业场地土壤污染较明显。区域环境噪有所改善,2018年昼间时段平均等效声级为546dB(A),较上年下降1.1dB(A),达到较好水平;夜间时段为48.3dB(A)较上年下降0.5dB(A),保持一般水平。道路交通噪声有小幅下降。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环境安全风险平稳受控。森林覆盖率达到16.8%以上,生态用地仍显不足。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受处理能力制约,处理压力还未得到根本缓解。近岸海域水质仍呈富营养化状态,长江口生态监控区处于亚健康状态。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