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长安网讯
被执行人陆某为某村村民,经营腌制咸菜生意,由于工作过失造成本村地下水污染,给申请执行人张某及佟某造成经济损失,古塔区环境保护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古塔区人民法院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起初,被执行人陆某称自己做小本生意,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判决义务,企图利用财产不足额的“保护伞”拖延履行。在多番沟通后,陆某仍然态度推诿、有恃无恐,法院当机立断,对陆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后陆某充分认识到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错误及自身行为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损失,主动全额履行判决义务。以此契机,法院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也呼吁公民积极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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