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面临以环保处罚促拆迁时,应当怎么做?
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环境整治行动,很多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被要求暂停整顿或停止生产、经营,但一些地方政府为加快地方拆迁进程,降低拆迁成本,常将企业拆迁与环保关停混为一谈,不断下发环保处罚逼迫企业家主动低头,以环保促拆迁。很多到浩硕律师事务所咨询的企业在拆迁过程中或在拆迁前期遭遇了巨额的环保处罚,导致企业关停。今天,浩硕律师就给大家分享一波面对环保处罚,企业家应当如何正确处理的相关知识。
一、 企业自评
企业家应当保证自己的合法经营,即拥有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环境评价、排污许可等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许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确保拥有环保测评手续,达到环保标准。在此种条件下,若政府为达到企业搬迁目的,强行认定企业环保不达标,并对其处以罚款或者关停等处罚,企业家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相应行政机关予以撤销该决定。
二、检验环保处罚计算方法适用是否正确
企业拆迁过程中,拆迁方通常综合各方力量对企业进行施压,高额的环保罚款成为企业的重负。企业在接受罚款处罚决定的同时,也应当判断该处罚方式是否合理。
根据《环保法》的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发现企业排污不达标,且拒不改正时,可以将每一天的排污行为视为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按日计罚。同时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在作出责令改正通知后30日内,进行复查时若发现排污者已经改正违法排污的行为或者已经停产、停业、关闭的,则不应当再启动按日处罚。
同时,企业认为自身处罚额度过高,可以自行查找各地出台的关于处罚额度的相关文件,或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法院确认环保部门是否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进行处罚。
二、面临违法处罚,企业应当如何维权
1、双方协商
行政机关和企业之间,应当基于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对于违法处罚,企业可向该行政机关提起复议。同时针对企业拆迁,拆迁方应当保障给予被拆迁方平等的地位,双方进行平等谈判。同时,企业家即使拥有谈判筹码,也不能为此像“钉子户”一样强词夺理。
2、提起诉讼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利用职权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若企业在认为该行政处罚不合理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有权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从而维权。同时由人民法院来审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在程序、实体上是否合法,帮助企业家维权。
3、向有关机关控告
由于控告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所以如果在企业拆迁过程中,若企业发现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利用职权实施行为的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存在,可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控告。
由上述内容可知,当企业家在拆迁之前或拆迁过程中面临环保处罚甚至关停时,不要恐慌,要坚定维权信念,寻找专业拆迁律师协助,通过法律救济的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律师的介入能够更稳妥的将企业利益保护在法律框架之下,不但节省了维权的时间和精力,更加有效的保障了企业的稳定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