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2019年3月17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打造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高效、扁平化的组织机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对原组织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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