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应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区分局前天组织辖区内2017年以来已审批但未验收的120余家企业,开展以“三同时”验收为主题的“环保议事厅”。邀请全区有资质的环评验收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负责人、环保法律顾问、环评专家等,为企业解疑释惑。
所谓“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018年1月1日以来,根据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三同时”验收由原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改为企业自主验收,而很多企业因环保专业知识欠缺,对此无所适从。
2018年以来,奉化区生态环境部门因未经验收而立案处罚企业28家次,累计罚款546.8万元。与这些被处罚的企业不同,有的企业知道必须“三同时”,但在委托给第三方操作时,却遇到了不少问题。
“企业对环保业务不懂,往往会委托第三方就环评、验收事宜进行处理,中介公司承诺环评、设备、验收‘一条龙’服务,保证通过,但我们花了大钱最后却没有通过。”在“环保议事厅”现场,某企业负责人质疑,“环评中介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种情况生态环境部门是否有相应的约束?”
“目前,我们已经起草完成《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检查方案(草案)》,将全面加强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奉化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教导员邬海宁说,他们将针对自主验收落实情况,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环评单位和人员的诚信档案,对第三方编制质量差、扰乱环评市场秩序等不良信用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失信惩戒。
在现场提问中,第三方服务技术公司的收费价格透明度、超期等问题也是企业最关心的。针对这些重点问题,法律专家提出,在合同中应列明检测费、专家费、编制费、指导费等各种费用,并约定超期未完成的违约条款。
多家企业负责人表示,通过参加此次“环保议事厅”,明白了自主验收的流程,他们将马上着手进行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