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xiaoz   证券日报  
  • 2019-03-05 01:00:11
    【导读】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9-009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9-009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A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0号《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6年4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1,835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76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215,796,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82,617,272.70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3105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82,617,272.70元已于2016年4月22日汇入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账号为56300905001801013431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账号为36107081843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账号为1204075029000058922三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751号《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总发行规模为18,500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7,290万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3105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7,290万元已于2017年1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宁波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89010122000067201、工商银行桐乡支行营业部1204075029000061716、交通银行桐乡支行563009050018800002581三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5,640,470.05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62,861,928.44元,银行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406,669.13元,利息为人民币371,872.48元。募集资金项目于2018年底已基本完工并准备进行试生产。由于部分工程款尚未与施工方结算,所以并未实际支付,导致结余资金金额较大。随着与施工方的结算,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陆续支付。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A股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261.7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44.7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03.81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7.1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64.0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保证了三方监管协议的严格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17年11月16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保证了监管协议的严格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

    (2)“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本年实现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对于“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的收入、成本予以单独核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项目未予以单独核算。根据该募投项目的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测算该募投项目应承担的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支在测试时均不予考虑。由于财务费用中包括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使用资金的利息,所以按扣除可转债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的利息后的财务费用,测算该募投项目应承担的财务费用。经测算,“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2018年度实现效益2,492.44万元。

    该项目预计效益为3,383.61万元,由于实际使用资金为10,221.93万元,占承诺投资资金15,018.00万元的68.06%,所以按预计效益3,383.61万元的68.06%即2,303.04万元与实现效益进行比较。

    “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达到预计效益。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理财产品已全部收回,产生理财收益2,406,669.13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已在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通过自筹资金实施“植物油脂精炼项目”,并于2017年起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该项目主要对植物油脂分子碳链结构进行分割、筛选和优化,使用优化处理后的植物油脂生产的增塑剂产品适用于对色泽、气味、安全环保性能较高的医疗级、食品级、电器级手套,以及墙纸、汽车革等领域。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改造后的装置除满足原有材料分离功能的同时,同时能够实现募集资金项目“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项目中对原料结晶分体、物理脱酸脱臭的技术指标要求和处理能力要求。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不再投入“年产6 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中有关原料预处理工段的相关设备,带来了募集资金的部分节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本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4,796.07万元及利息144.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2018年2月5日,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的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4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A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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