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翘板”作用,多项政策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份额。2016至2018年,天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采购金额达到64.2亿元,占同类产品比重82.5%。
据介绍,天津市财政积极落实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采购需求拟定、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标准设定等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根据天津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2014年,天津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天津市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对绿色供应链产品实行更加优惠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
此外,天津市财政部门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更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确政策执行依据和口径,并将落实绿色采购政策纳入政府采购年度培训内容。同时,通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专项检查,强化监管力度,对未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坚决予以纠正,推动绿色采购政策落实到位。
下一步,天津将继续从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入手,推动天津市绿色供应链标准制定和产品认证核证工作,加快出台绿色供应链产品目录,完善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更好发挥政府采购需求引领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政府绿色采购作为营造绿色消费政策环境的重要手段,能够通过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有效降低能耗水平,节省能源费用开支,对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消费习惯,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记者 李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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