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3月1日起,在广州市范围内行驶的本地和外地籍号牌车主无需再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标车有关信息将以电子数据形式应用于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中。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去年11月2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修正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安排,广州生态环境部门将从3月1日起停止对新注册登记及在用车辆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今后新车注册登记和在用车年审无需再申领环保标志。已领取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生态环境部门,待标志有效期满或损坏后自动失效。
同时,广州市停止发放纸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机动车黄绿标属性依然存在。广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限行查处将以黄标车电子数据为准。
此外,虽然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标)停发,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仍需要定期进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有关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市民若对停止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疑问,可拨打83190024电话咨询。
新闻加点料
停发“黄绿标”五问
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否代表车辆不用进行排放检验?
答:否。虽然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标)停发,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仍需要定期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予安全检验上线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
问: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是否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
答:否。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是停止发放纸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机动车黄绿标属性依然存在,且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限行查处以黄标车电子数据为准。
问:新车以后就不用去领环保标志了?
答:是。今后新车在注册登记后,无需再领环保标志。
问:机动车的绿色环保标志尚在有效期内,停发环保标志后是否全部失效了?是否要交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生态环境部门?
答:否。已申领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生态环境部门,待标志有效期满或损坏后自动失效。
问:黄标车限行禁令是否仍然有效?
答:是。广州市自2009年起分步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
停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广州市仍将按照国家和省既定的工作部署,继续实施黄标车限行电子抓拍执法等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