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通讯员王世琪 见习记者朱智翔 记者晏利扬
初春时节,流经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刘家村的新安江江水清澈,水鸟嬉戏。
“以前汛期水面上漂浮着垃圾,现在垃圾明显少了。”刘家村村民说,新安江水更清了。
刘家村所在的这段水域,处于浙江淳安县和安徽歙县的交界处,水环境的改变得益于浙皖共同开展的一系列联合整治行动。这个曾经容易被忽略的环保盲点,已经成为长三角区域环境联合整治的亮点。
近年来,依托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跨区域联合执法、建立全方位区域环保合作机制等措施,浙江省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环境联合整治工作,区域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改善长三角生态环境,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成了妙招。以水为媒,前不久,浙江、安徽两省签署了第三轮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两省按照水质目标要求更高、补偿方式更加多元等原则,共同设立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并持续改善。
跨区域联合执法,已经成为长三角区域环境联合整治中的常态。2018年8月9日,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环保局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环保局一起出动,联合调查一起一般工业边角料跨界倾倒问题。
不逃避、不推诿,出了问题共同承担、共同负责。为了更好实现跨界执法,浙江牵头召开了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互督互学浙江现场会,交流污染治理和执法工作经验。
同蓝一片天,共护一江水。从方案编制到标准制定,从基础设施建设到信用体系建设,长三角三省一市已建立起全方位区域环保合作机制,不再“各自为战”。沪苏浙皖共同编制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深化治理实施方案,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浙沪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二期建设。
“今年,合作将进一步深化,我们将推动三省一市应急资源数据库共享,研究形成三省一市环境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跨区域调动、有偿使用的工作机制,加强长三角环境科研合作交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