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出台“环保十条”,台企备案后可直接参与平潭生态环境业务……

  
  • xiaoz   中国平潭  
  • 2019-02-21 07:30:15
    【导读】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两岸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环保十条”)印发,支持和鼓励台湾单位以及台湾同胞到平潭从事生态环境业务。这是平潭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一项新机制,也是探索“一岛两标”的又一生动实践。...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两岸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环保十条”)印发,支持和鼓励台湾单位以及台湾同胞到平潭从事生态环境业务。这是平潭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一项新机制,也是探索“一岛两标”的又一生动实践。

    “环保十条”指出,支持台湾单位或台湾同胞来平潭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类业务、环境管理与服务类业务、环境保护技术类业务;鼓励台湾单位或台湾同胞参与我区环境宣传教育、环境志愿服务、绿色社区建设等环境公益活动以及生态环境的研究与保护;鼓励在我区从事生态环境业务的台湾同胞参加大陆的职业资格考试;鼓励台湾单位或台湾同胞参加大陆相关的行业协会或者组织,并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环保十条”还指出,台湾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台湾同胞的生态环境知识产权获得大陆专利授权并在平潭转化的,可参照执行平潭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台湾地区来平潭从事生态环境业务的台湾同胞,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政策规定的,可申请认定平潭中高层次引进人才,按政策享受相应的生活津贴、住房保障、安家补助、子女就学和科研创业启动资金等待遇;台湾同胞持台湾地区有关机构颁发的环境保护领域职业证书,可按其证书许可范围在平潭开展相应业务。

    实验区环土局环评处副处长林燕红介绍,“环保十条”针对的主体是台湾单位(包括台湾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和台湾同胞。此前,台湾单位要在大陆从事生态环境业务,一般只能通过与大陆单位合作的方式开展。“环保十条”出台后,台湾单位可直接参与平潭生态环境业务,同时,台湾单位在平潭承接生态环境业务方面,与大陆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近年来,平潭秉持‘先行先试’的改革理念,积极探索两岸同胞建设共同家园的新模式和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新机制。‘环保十条’的出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促进两岸的环保合作交流,让两岸交流更加密切。”林燕红说。

    “环保十条”

    支持台湾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台湾同胞来我区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流域、湖库、海洋、沙滩、土壤等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类业务。

    支持台湾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台湾同胞来我区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环保管家、环境咨询等环境管理与服务类业务。

    支持台湾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台湾同胞来我区开展与其资质相符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技术类业务。

    鼓励台湾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台湾同胞参与我区环境宣传教育、环境志愿服务、绿色社区建设等环境公益活动以及生态环境的研究与保护。

    鼓励在我区从事生态环境业务的台湾同胞参加生态环境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鼓励在我区开展生态环境业务的台湾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台湾同胞参加大陆相关的行业协会或者组织,并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台湾企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办理注册登记、税收汇缴的)可与台资企业同等享受我区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台湾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台湾同胞的生态环境知识产权获得大陆专利授权并在我区转化的,可参照执行我区知识产权激励政策。

    台湾地区来我区从事生态环境业务的台湾同胞,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政策规定的,可申请认定我区中高层次引进人才,按政策享受相应的生活津贴、住房保障、安家补助、子女就学和科研创业启动资金等待遇。

    台湾同胞持台湾地区有关机构颁发的环境保护领域职业证书,可按其证书许可范围在我区开展相应业务。以上所称的台湾企业是指法人主体在台湾地区的企业。

    台企只需备案便可从事规定业务

    为贯彻落实“环保十条”,近日,实验区配套出台《台湾企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从事生态环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台湾企业在平潭执业的备案流程、业务承揽规定、监督管理机制等。

    “只要台湾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备案后,就可以与大陆企业一样,在平潭承接环保业务。”实验区环土局环评处副处长林燕红说,备案的目的是为台湾企业来岚从事业务搭建一个桥梁,对台湾企业从事生态环境业务的能力进行采认,认证完后,取得备案号码,就可以直接从事规定业务。

    《办法》中明确,生态环境业务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验收、环境治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基本上涵盖了生态环境的所有业务。同时,对台湾企业实行诚信管理,纳入我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

    为方便台湾企业办理相关备案业务,实验区环土局将备案流程、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标准化,并将此事项入驻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台湾企业只需备好材料至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项目投资处综合窗口办理业务。

    “下一步,我们将推出若干个试点项目,已通过备案的台湾企业可在其业务范围内直接参与试点项目。如果试点项目开展得好,我们会将相关经验报送至省里,建议在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林燕红说,另外,今年实验区将开展环境保护类职业资格采信工作,使台胞可按照其职业证书在平潭开展相关业务。

    • 来源:平潭时报
    • 文字:林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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