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回头看|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四期)

  
  • xiaoz   汉中发布  
  • 2018-11-17 01:02:59
    【导读】中共汉中市委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截至2018年11月14日16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环境信访投诉件46件,现将第五批交办5个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一...

    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18年11月14日16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环境信访投诉件46件,现将第五批交办5个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

    11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南郑区黄官镇青龙村附近的青龙河,因上游村民的小型养殖、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到该河流内,影响下游水质和周边生活环境。

    行政区域

    汉中市南郑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黄官镇在青龙河上游,目前仅有1家养牛专业户,业主为宝鼎村村民,养牛25头,为个体散养户,不在禁养区内。牛圈建有容积约30立方米的梯形化粪池,污水全部存储在化粪池内,作为肥料综合利用,不外排,不存在小型养殖场将污水直排河流问题。黄官镇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居民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排放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附近排洪渠,汇入濂水河,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少数村民生活污水用作肥料,全部综合利用。镇政府建有生活垃圾堆放场,设有环卫站,每天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堆放场,无随意倾倒现象。现场检查发现青龙河河道口有零星垃圾,已于11月9日当天清理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黄官镇政府已于11月9日当天将青龙河河道口零星垃圾清理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镇政府举一反三,责成镇环卫站进一步加强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并按河长制要求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受理编号

    13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勉县老道寺镇侯寨村二组,村民家旁边有一处养猪场(300多头),粪便未经集中收集处理通过水渠直排到汉江,恶臭气味严重污染村子的环境和村民们生活。多次反映但未得到解决,目前养猪场继续扩大养猪规模。

    行政区域

    汉中市勉县

    污染类型

    水 、大 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1)该养殖户存栏生猪83头,其中母猪5头,育肥猪39头,仔猪39头,按照《陕西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该养猪场属非规模化家庭养殖户,不在禁养区,群众反映养猪300多头情况不属实。

    (2)该养殖户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5个尿液收集池,容积约16立方米,养殖废液全部排至尿液收集池,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现场检查发现猪圈南侧2个0.5立方米的尿液收集池留有外溢口,有污水外溢进入农田灌溉退水渠痕迹,但未直排进入汉江,污水直排汉江情况不属实。

    (3)养殖户东侧50米外建有机砖瓦堆砌的干粪堆池1座,容积约6立方米,该干粪堆池未采取防渗漏、遮盖措施。现场检查时,圈舍及干粪堆池附近有明显异味,未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方式抑制异味,反映情况属实。

    (4)2017年至今,针对该养猪场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勉县老道寺镇政府、侯寨村先后4次进行调解,并于2017年12月15日形成了调解纪要,但因养猪场户主对其中“搬离西侧圈舍内生猪”的要求存在异议,故未达成一致,搬离西侧圈舍措施未落实到位,经县上及相关部门多次督办,虽然采取相应的除臭措施,但仍有一定异味,此项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5)养殖户自2017年以来,养殖规模长期维持在60—83头之间,扩大养殖规模问题不属实。

    老道寺镇政府责令养殖户立即整改:一是立即彻底封堵尿液收集池溢流口,同时对现有的5个尿液收集池进行加固改造,将雨水与尿液严格分离,防止雨水流入尿液收集池导致外溢。

    二是及时清理尿液收集池内尿液,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三是按有关规范新建污水沉淀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四是升级改造现有干粪池,完善“三防”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消除异味。

    五是及时清扫圈舍,采取必要的消毒除臭措施,消除异味。该养殖户已于11月9日对南侧尿液收集池溢流口彻底封堵,对圈舍进行了清扫,用石棉瓦对现有干粪池进行了遮盖,异味得到明显改善。新建的污水沉淀池和雨污分流系统已开始动工,计划于12月8日前完成。

    问责情况

    老道寺镇党委对该养殖户现场进行了警示训诫;对该镇农技站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镇侯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受理编号

    13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杨家坝村小学将生活污水直排到附近水沟,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染周边环境。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不属实。杨家坝小学为村办小学,建于70年代,已于2004年撤销,原学校土地已划拨给汉中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建设停车场,建设工人使用旱厕,污水全部回田综合利用,不存在生活废水排放问题。

    是否属实

    受理编号

    14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东侧李大嘴古镇干锅餐饮店操作间换气扇排出油烟较大;污水排入下水管道,导致下水管道污水上泛,影响楼上住户。

    行政区域

    汉中市汉台区

    污染类型

    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李大嘴古镇干锅餐馆位于汉台区前进东路北侧临街商住楼一楼(共七层),二楼为金丝路培训学校,三楼以上为住户。该店2017年6月开业时同步安装油烟净化器1台,油烟经净化后通过楼房专用烟道排放,每季度由汉台区亿优洁家电清洗服务中心上门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油烟净化器使用正常。操作间后窗全部封死,无油烟外排。该店使用的干锅底料全部为外购成品原料,未在店内炒料,投诉人反映的“油烟较大”问题属于干锅涮煮时产生特有味道的水汽。餐厨垃圾每天由汉中市鹏跃废弃油脂回收公司回收,现场查看时没有发现餐厨垃圾排入下水管道及污水上泛现象。调查组于11月8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排放的油烟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根据汉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工,餐饮油烟治理由北关办事处负责督查督办。该项目属于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该业主未履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

    一是环保汉台分局对该餐饮店未履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行为给予0.5万元罚款处罚,并责令业主在11月15日前自行完成网上登记备案手续。

    二是环保汉台分局责令业主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店内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三是由北关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小区下水管道进行清理。

    问责情况

    环保汉台分局对负有一定监管责任的区环境监察大队城区中队队长进行诫勉谈话,由北关办事处对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网格监管员进行诫勉谈话。

    受理编号

    15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石科村村委会后山上有一石灰石开采企业,2018年5、6月被按照国家政策关停,目前夜间仍在偷采石灰石,生态破坏很严重,受损范围约一公里。

    生 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是南郑区鹤腾建材厂,矿山位于南郑区高台镇石科村,是一家从事建筑石料开采、加工、销售的私营企业,该矿山矿区面积为0.1884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4.30万吨/年,该矿山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照,采矿许可证编号为C6107212010027130056315。南郑区政府已于2017年11月关闭了该矿山,2017年12月矿山自行拆除了生产设施。2018年9月20日,南郑区政府根据矿山整治要求,印发了《五家矿山企业“两断三清一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南郑区林业局牵头,南郑区国土局配合,要求矿山按照《矿山植被恢复方案》要求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南郑区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由汉中市华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进行生态植被恢复治理,目前正在实施生态恢复治理工程,需要对场地进行平整,对矿区内废石废渣进行清理清运,不存在偷采行为。

    南郑区政府已责令区国土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加大对矿山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督促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任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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