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环保与公安正式联手 一有环保违法,共同上路查处

  
  • xiaoz   中国江苏网  
  • 2018-11-16 10:01:14
    【导读】扬州网讯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警务室揭牌,这意味着,今后,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将正式实行环境执法联勤联动。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扬州环保部门加大力度执法,而此次正式与公安部门联动,将解决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执法手段单...

    扬州网讯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警务室揭牌,这意味着,今后,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将正式实行环境执法联勤联动。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扬州环保部门加大力度执法,而此次正式与公安部门联动,将解决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执法手段单一、缺少强制手段、执法威慑力不强的现实问题。此外,昨天,市环保部门公布了今年上半年与公安联勤联动的两起环保典型案例。

    执法更严

    环保、公安一起上路联合执法

    企业违法偷排、环境污染等问题,此前一直都是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上路日常抽查并执法。针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依然突出,部分企业甚至屡查屡犯,不仅给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还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我们经过与公安机关的充分筹备,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警务室正式揭牌并进入实质性运行,能够解决我市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执法手段单一、缺少强制手段、执法威慑力不强的现实需要。”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和清介绍,未来一有环保违法案件,公安与环保执法人员将一起上路,直接介入,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后,将建立健全公安、环保联动执法和环境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刑事犯罪的环境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提请公安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参与调查。同时,在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污染损害鉴定、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市环保部门也将充分发挥环保部门专业技术优势,配合司法机关开展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

    典型案例

    上半年公安介入两起严重污染案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市环保部门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实施行政拘留案件38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5件。昨天,市环保部门还公布了今年上半年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的典型案例。

    案例1

    废水严重超标,案卷移交公安

    3月31日,邗江区环保局夜查扬州市富忠机械加工厂时发现,该单位废水处理设施收集池与调节池之间的连接管道断开,另用弯管与废水收集池管道连接,现场有废水收集池内的废水利用暗管直排至废水收集池南侧下方的窨井。

    邗江区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现场取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废水中多个指标超过标准,其中总磷超标1019倍,总铬超标51.6倍,总镍超标35.2倍,总锌超标10.4倍,总铜超标26.4倍。4月2日,邗江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拆除暗管,同时下达了《查封决定书》;4月13日,邗江区环保局将案件卷宗移送公安部门。

    案例2

    废气处置不力,公安提前介入

    5月11日,省沿江交叉互查执法人员对仪征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企业2015年10月投产至2017年10月喷漆废气活性炭装置改造前,两年多时间无废气活性炭处置台账记录。

    随后,仪征市环保局请仪征市公安局提前介入调查。调查发现,该企业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喷漆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活性炭一直未更换,2017年10月对喷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时,才将2015年10月安装上去的活性炭进行更换。经测算,该企业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费用超过100万元,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今年7月3日,仪征市环保局依法将此案移送仪征市公安局。

    通讯员姚建

    记者薛舒文

    免责申明:本栏目所发资料信息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点击提交联系我们,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
     
    图文热点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辽ICP备1101650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