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11月9日、10日
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反映的8件环境问题后
晋城市高度重视
迅速责成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调查
并进行妥善处理
来 源:太行日报
编 辑:张燕翔、实习生 裴楠
11月9日
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反映的3件
编号为D14000020181109031
X14000020181109005
X140000201811090015
环境问题后
我市高度重视
迅速责成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调查
并进行妥善处理
01
编号为D14000020181109031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016、2017、2018年连续被晋城市环保局列为重点排污单位,但仍不采取环保措施,2018年10月5日拒绝环保部检查。
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晋城市凤台东街2755号,该厂区内分别有山西江淮责任有限公司和晋城江淮工贸有限公司。山西江淮责任有限公司普通机床数控化改造项目位于厂区内北面,2012年9月编制了《普通机床数控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2年10月19日通过晋城市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护项目竣工验收。该项目主要承担公司数控机械加工业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不产生废水和废气,设备基础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环境问题。晋城江淮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厂区东面,1999年9月5日编制了《国营第三七四厂国防三线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2年12月30日通过晋城市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护项目竣工验收。该公司主要从事复合摩擦材料制品的研制、生产与服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粉尘和VOCs环节分别安装有相关环保处理设备,不产生废水,设备采取降噪措施。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车间部分粉尘收集装置粉尘捕集效果不佳,拌料工序设备上存在积尘。
关于10月5日拒绝环保部检查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内容部分属实。10月8日城区收到“晋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督查组在蓝天保卫战督查中发现环境突出问题的转办函”,反馈10月5日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拒绝检查的问题。接函后城区立即责成区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部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10月10日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并责令企业对该问题做出相关整改报告。经调查,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军工涉密和防恐重点目标单位,2018年10月5日由于当日门卫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导致督查组被拒绝进入。在收到整改通知后,该企业召开专项会议,对涉事门卫人员通报批评、保卫中心主任做书面检查,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经济处罚,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处理结果
针对晋城江淮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部分环保设备收集处理不彻底的环境问题,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部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对粉尘收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分别于11月10日、11日,在晋城电视台、晋城在线和太行日报进行公开。
02
X14000020181109005环境举报内容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大阳镇,取缔了50多家砖窑和上千家炼铁厂,村民没有了收入。
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举报中反映的“取缔了50多家砖窑和上千家炼铁厂”问题,实为上世纪90年代泽州县按照省、市产业政策要求,集中对辖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黏土砖砖窑和2立方米、13立方米的“土高炉”进行取缔,之后未进行大规模的清理取缔工作。
2017年以来,泽州县大阳镇按照相关环保政策,对辖区17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取缔。大阳镇现存工业企业21家,不存在上述数量和类型的厂矿。在发展镇域经济方面,近年来,大阳镇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截至2018年三季度,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引进大小商户400余家,解决了3000余名农民群众的就业,实现了资源消耗型向绿色发展型的转变。
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泽州县要求大阳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内企业自查力度,准确把握当前环保政策及相关要求,兼顾环保与经济齐肩并进、共同发展,避免“一刀切”。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分别于11月10日、11日,在晋城电视台、晋城在线和太行日报进行公开。
03
X140000201811090015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
高平市野川镇境内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野川煤业长期大面积地下采掘,导致大西社村村民房屋地基下沉,严重裂缝,耕地塌陷;位于高平市米山镇米西村的山西科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把排污管道埋于公司北面村民的耕地下面,和米西村的生活排污管道连通,厂中污水直排到村民的排污管道中,一股浓浓的白色液体最终渗入庄稼地里。
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野川煤业造成土地塌陷问题后,2017年12月,野川煤业与大西社村委达成土地塌陷补偿协议,2018年1月兑现协议约定补偿金。2018年3月前已完成土地复垦。群众反映的山西科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米山镇米西村,长期处于停建状态,无废水排放行为。群众举报的废水排放问题实为科兴集团、高平市开发区和米西村排放的生活污水,目前,米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100吨)已经建成,近期组织验收。科兴集团和高平市开发区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简单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
处理结果
造成的房屋裂缝问题共涉及大西社村东4户农户,3户已拆除,剩余1户已达成补偿协议,现正腾空房屋,于11月25日前拆除房屋;由高平市米山镇政府近期组织米西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竣工验收,确保今年12月底前正常运行;高平市政府已确定由科兴集团投资新建一个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从现在起开始立项、征地,办理前期手续,保证2019年6月底前投运。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分别于11月10日、11日,在晋城电视台、晋城在线和太行日报进行公开。
11月10日
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督办
我市的第四批群众反映5件
编号为X140000201811100009、D140000201811090052
D140000201811090067
D140000201811090069
D140000201811100008
问题后
编号为D140000201811100008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晋城市陵川县杨村镇东掌村村口,有一石料厂作业时粉尘污染、噪声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希望取缔。
处理结果
经查,该问题与第一批交办问题(D140000201811070045)相同,属重复举报,已于11月8日调查处理。
02
编号为D140000201811090052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城区晓庄社区椿树头小区,七队王晋明家院南边,文博路没有道路硬化,路面泥泞不平整,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没有集中供热,居民无法取暖。
调查情况
经查,此问题属于城郊结合部,是群众身边的其他问题,举报情况属实。根据2017年城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 双十="双十" 双百="双百" 城建重点项目城区实施方案="城建重点项目城区实施方案" 大市区="大市区">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建重点项目的任务分解,以及我市加快城区范围项目建设要求,涉及全区重点城建工程共15项,其中文博路(晓庄段)房屋的征收补偿任务由钟家庄办事处负责。经过办事处的全力奋战,在2017年第一季度钟家庄办事处城建重点项目文博路(晓庄段)攻坚任务基本完成。现文博路东侧未拆这两户属于钟家庄办事处城建重点项目文博路(晓庄段)的未拆迁户。一年来,办事处和晓庄社区多次与其沟通做工作,因其嫌拆迁补偿费用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拒绝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晋城市>
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为,反映问题中所说“七队王晋明家南边文博路没有道路硬化,路面泥泞不平整”的问题,因为王晋明家周边道路市里有道路规划,现不具备硬化条件。针对反映问题中所说的“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钟家庄办事处责令晓庄社区立即清理生活垃圾,协调文博路管理方一周内清理建筑垃圾。钟家庄办事处并责成晓庄社区与文博路管理单位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严加看守,杜绝周边出现环境污染现象。反映问题中所说的“没有集中供热,居民无法取暖”问题。原来此处有集中供热,后因文博路开通,供热管网破坏,热力公司停止供暖。另外,因此地块属于拆迁范围,我市对文博路周边也有规划,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
03
编号为D140000201811090067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高平市米山镇南朱庄村,村东南面距离300米左右,有一无公害生活垃圾处理厂建在泄洪河上游,(有一万四千多平方米,其中一万平方米左右无任何手续,属于村民基本耕地),直排生活垃圾,存在气味呛人现象,举报人反映自己受到打击报复。
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无公害生活垃圾处理场为高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高平市米山镇南朱庄村南侧564米处,距市区13公里,由高平市行政执法局下属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运营。该垃圾填埋场实际占地面积203.8亩,其中,63.8亩办理了征地手续, 140亩为临时租用一般用地,未占用村民基本耕地。2014年9月,高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始试运行,由于管理不到位、填埋不规范、没有及时覆盖等原因,散发的气味确实影响南朱庄村民的正常生活,也造成了垃圾填埋场于2015年7月暂时停用。通过调整生活垃圾填埋场领导班子、组织技术人员参观培训、制定执行更严格的操作规程、聘请专家实地现场指导、聘请镇村两级监督员现场监督、启用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走访群众听取意见、驻垃圾填埋场现场办公等措施,垃圾填埋场实现了明显改观。特别是在2017年5月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群众对该问题(D10)进行举报,我市高度重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积极进行整改。不存在打击报复行为。
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为,高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做到规范填埋,实行分区域单元逐层填埋作业,单元垃圾压实厚度控制在4—6米之内,每层垃圾碾压次数3遍以上,边坡坡度应小于1:3;每日对进场生活垃圾进行摊平压实、喷药覆盖,覆盖前对垃圾作业面进行了灭蝇药和除臭剂喷洒,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无异味外溢,无水源污染。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针对垃圾填埋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由米山镇、南朱庄村成立监督组,派出监督员,对垃圾填埋场和中转站进行监督,确保按照标准作业;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单位和南朱庄村建立了定期信息沟通制度,定期通报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情况;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南朱庄村的用工;渗滤液处理和防护林带项目除技术人员外,主要考虑南朱庄村用工,进一步融洽企地关系,实现企地共建、和谐发展。行政执法局和环卫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高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填埋气收集焚烧系统、渗滤液处理项目、周围防护林带项目等的监管,防止污染环境现象的发生。
04
编号为D140000201811090069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高平市寺庄镇西阳村火车站路西不到10米,陆振民租有一院子收购、加工玉米,粉尘污染。
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玉米加工点为高平市寺庄镇西阳村民英粮贸店,负责人为乔晚英是陆振民妻子,工商执照注册日期为2018年7月,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加工期间存在粉尘污染。
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为,寺庄镇政府已于2018年11月12日责令该粮贸店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寺庄镇政府责令寺庄镇四级网格长赵玉玉写出书面检查,责令村级网格员王建国、郜培云,巡查员郜广泉、郜小秋富写出书面检查,并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高平市环保局对该粮贸店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立案查处,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
05
编号为X140000201811100009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晋城市城区东街凤翔小区32号楼后安置小吃摊,油烟味浓重呛人,人声嘈杂,污水横流,垃圾遍地,交通拥堵,地面沾满厚厚的油脂,夏天苍蝇聚集。
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11月11日上午,经市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晋城市凤翔小区32号楼后,人行道停放车辆5辆,地面有一处因人行道砖塌陷产生的积水坑,未发现举报中所称的油烟、垃圾、地面油污等问题。
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为,经与凤翔社区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在现场介绍了情况,并出具书面说明,反映举报问题与事实不符。市执法局执法人员于11月12日进行了复查,均未发现举报所反映问题。
11月14日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向我市交办第七批群众反映问题清单
督察组交办的第七批群众反映问题共3件,举报涉及县(市、区)为阳城县、城区、陵川县。
举报内容
01
涉及阳城县的举报内容为,阳城县润城镇北音村,村东南角一里地,有一大型养猪厂,排放黑色污水,死猪随意堆放,存在气味呛人现象。受理时间为11月13日 09:06。行业类型为畜禽养殖。污染类型为水、大气。
02
涉及城区的举报内容为,畅安路上有一晋煤集团总医院,排放医疗废水,存在气味呛人,影响周边居民环境。受理时间为11月12日17:25。行业类型为医院。污染类型为大气,水。
03
涉及陵川县的举报内容为,陵川县杨村镇东岗村,村东约300米,有一东岗石料厂,柏树、松树、连翘造成破坏,存在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现象;将石子和石粉随意堆放,村民建议将石料厂取缔。受理时间为11月13日10:12。行业类型为采矿。污染类型为大气,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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