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治理是大气污染治理和散煤治理的重要方面,北方多个省市自去年就开展燃煤锅炉治理,力度空前。
据路南发布报道,河北唐山路南区在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活动,对近两年排查出的36家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同时,加大排查力度,按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新排查出散乱污企业2家,已落实“两断三清”,取缔到位。对洪大饲料、雄星饲料、豫鑫封头等三家企业锅炉进行深度治理,动员企业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另外,有两家企业负责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被刑拘。
河北:淘汰燃煤锅炉4.6万台,力度空前!
燃煤锅炉治理是大气污染治理和散煤治理的重要方面,自去年3月河北省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截至今年10月底,已淘汰燃煤锅炉超过4.6万台,环境效益显现,仅2017年全省淘汰的39794台58186蒸吨燃煤锅炉,即可实现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低6.0μg/m3。
治理:淘汰燃煤锅炉4.6万台
自2017年3月,我省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据介绍,2017年,全省淘汰燃煤锅炉39794台58186蒸吨。今年全省计划淘汰6764台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492台12744蒸吨。
为强化燃煤锅炉整治,我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及全省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2019年底前,全省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烟羽脱除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政策:今年争取国家补贴47亿元
据介绍,在2017年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5市成功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基础上,今年又组织邢台、邯郸、沧州、张家口市成功申报试点城市,截至目前我省8个大气传输通道城市和张家口市已全部列入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石家庄市每年补助7亿元,其他城市每年补助5亿元,各城市连续补助三年,2018年争取国家对我省9个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47亿元。
我省对燃煤锅炉治理的补助标准为,燃煤锅炉单独取缔拆除的给予3万元/蒸吨的补助,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8万元/蒸吨。
监管:燃煤锅炉治理列入督查重点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大督查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查,将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列入督查重点。
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回头看”,对照已淘汰燃煤锅炉清单,逐台锅炉检查淘汰取缔完成情况,排查本辖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燃煤小锅炉、茶炉大灶等经营性小煤炉。
省生态环境厅还要求各市建立锅炉长效监管机制,全省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大排污许可证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网格长”和网格督查员,压实地方各级监管责任。
深化:推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为进一步深化锅炉污染治理,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省还持续深化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
据介绍,我省氮氧化物年均浓度偏高,年均浓度下降率远低于二氧化硫,是产生雾霾、造成臭氧浓度偏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我省提出,到2020年6月底前,现有非电燃气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层燃炉和抛煤机炉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到5mg/m3、10mg/m3、30mg/m3,新建燃气锅炉同步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并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效益:全省PM2.5年均浓度明显降低
燃煤锅炉治理对大气污染治理贡献有多大,相关工作人员列出一组数据。燃煤锅炉淘汰的环境效益非常明显,2017年我省淘汰燃煤锅炉39794台58186蒸吨,削减燃煤1256.6万吨,可实现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低6.0μg/m3。
2018—2020年,我省计划淘汰燃煤锅炉10718台,共计19588蒸吨,预计可削减燃煤421.6万吨/年,可实现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低2.0μg/m3。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的环境效益也有所显现,2017至2019年,预计全省790台约4.9万蒸吨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可实现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低约0.8μg/m3。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省将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力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制定出台《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加大执法检查,防止复烧现象发生。
山东:化工业锅炉和尾气排放将成削减治理重点
11月8日山东省政府网发布《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4%。为达到这一目标,《实施细则》瞄准工业污染气源,大力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化工行业的锅炉和尾气排放将成削减治理重点。
《实施细则》要求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推动实施化工企业搬迁工程,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淘汰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以钢定焦”。针对工业锅炉排放,要求严格执行石化、化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实施细则》明确,加快淘汰一批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大力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针对焦化、化肥、无机盐、电石等企业,将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未列入管理清单中的工业炉窑将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季节性停产。
《实施细则》还要求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强调要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手续不全或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于整合搬迁类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经会审确认后方可投入运行。
几个省市的燃煤锅炉改造政策、补贴标准
甘肃省
2018年兰州市最新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办法:
兰州市按照“就小不就大”的原则对燃煤锅炉改造治理业主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具体的补贴办法下:
1)对单台1吨/小时或0.7兆瓦(含)以上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10万元/蒸吨的标准予以补贴;
2)对燃煤供热锅炉提标治理并达到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按照5万元/蒸吨的标准予以补贴,同时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度的30%;
3)对单台1吨/小时或0.7兆瓦以下的公用单位(含学校、卫生院、医院、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公用单位)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照实际供暖面积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河北省
河北省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河北工业锅炉数量非常多,因此,对于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任务非常艰巨。为了辅以治理工作的稳步进行,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详细锅炉补贴内容如下:
1)农村地区电代煤补助标准
按户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1/2,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补助标准
按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1/2,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最高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3)燃煤锅炉治理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对燃煤锅炉改造、淘汰给予补助,单独取缔拆除的3万元/蒸吨,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8万元/蒸吨。
4)火电关停淘汰补助标准
省级对关停机组按300元/千瓦给予奖补,已列入国家“十三五”。淘汰关停计划机组、违法违规建设机组、运行寿命期满机组以及选择电力容量指标交易的除外。
浙江省
浙江淘汰拆改燃煤锅炉优惠补贴政策
截至2014年底,浙江全省登记在用各类锅炉约3.95万台,占到全国在用锅炉总量的10%。其中,95%的燃煤工业锅炉都是10蒸吨/小时以下的,数量多、容量小、能效低。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淘汰锅(窑)炉3353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从政策、资金、价格、资源等方面对锅(窑)炉淘汰改造进行综合配套。今年6月底前,省政府将建立全省淘汰信息库,像诸暨那样,连同淘汰改造方式和燃煤锅炉改造前后的照片一并录入,作为考核验收和核发补助金的依据。
2017年浙江省环保部门将积极推进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重点把好4道“关”。一是准入关,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20蒸吨/小时以下重污染燃料锅炉项目不得办理环评手续。二是监管关,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三是倒逼关,对未按要求淘汰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总量超标的加一倍征收排污费,都超标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四是考核关,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督查。
福建省
福建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提升方案及清洁环保锅炉补贴办法
福建燃煤锅炉改造、清洁能源锅炉替代目标:
到2018年,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6个百分点,推广高效锅炉4000蒸吨;到2017年,全面完成我省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和淘汰整治任务。
1)推广高效锅炉: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结果为主要依据遴选推广产品,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应优先选用列入高效锅炉推广目录或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产品。(诸如郑锅股份循环流化床锅炉位列国家发改委高效锅炉推广目录第一名的产品)。
2)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各设区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3)加快淘汰落后锅炉:禁燃区内禁止企业燃用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类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未经加工的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燃料。(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符合标准,非直燃,可新建)
4)推进燃料结构调整:在供热和燃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可建设大型燃煤高效锅炉或背压热电机组实现区域集中供热,或改用电、生物质成型燃料、水煤浆等清洁燃料锅炉,或采用洁净煤燃烧技术,改造后应达到节能环保要求。
5)各类开发区以及化工、建陶、印染、造纸、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应加快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让化工行业用上化工三废锅炉、化工厂天然气蒸汽锅炉、造纸厂环保燃气锅炉、皮革厂燃气蒸汽锅炉、制药厂低氮燃气锅炉等。
福建燃煤锅炉治理资金补贴:
对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的4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给予200元/吨标准煤奖励。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以市场为主的长效机制实施锅炉节能技术改造。
(来源:农财宝典水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