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
重点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大调整、大布局、大优化,高耗能行业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能耗总量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不断降低,资源环境压力有效缓解。
临港发展新机遇
其中,对钢铁行业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严控钢铁总产能,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大幅压减转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地区的钢铁产能,在确保日照、青岛、临沂和莱芜、泰安空气质量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将目前分散在12个市的钢铁企业和钢铁产能,逐步向日—临沿海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和莱—泰内陆精品钢生产基地转移,到2022年,济南、淄博、聊城、滨州等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企业产能退出70%以上,将青岛董家口、日照岚山、临沂临港等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50%以上;到2025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
为完成上述目标,通知要求,立足山东省资源优势和行业发展潜力,通过政府推动、环保倒逼、标准严控、产能置换、兼并重组等手段,着力打造沿海和内陆两大钢铁产业基地。
日—临沿海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以山东钢铁集团日照精品基地、日照钢铁控股集团、青岛钢铁集团为支撑,发挥好临沂临港地区的资源优势,大力推动内陆产能向沿海转移,重点发展高端精品钢、特钢和不锈钢,拉长钢铁产业链,提升产品品质。
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为推动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方案》还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首先研究提出配套措施,研究制定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根据本地区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方案》还提出要发挥好产能置换政策作用。用好国家产能置换政策,研究制定我省钢铁、地炼、焦化等行业的产能置换及配套政策,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产能指标交易、参股入股等形式开展兼并重组。支持大企业(集团)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实施产能整合,鼓励其联合有关企业出资入股、投资建设大型高端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综合运用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杠杆率,缩短融资链条。
环环说
在完成生态保护目标的前提下
进行高耗能企业的优化整合
确保能源消耗和排放总量只减不增
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