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中国“环保钦差”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开展第二批“回头看”工作。2018年11月6日,随着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8天内,第二批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已完成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四川、陕西、辽宁、贵州、吉林、山西10个省份的进驻工作。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布了各个省份进驻期间的专门值班电话与邮政信箱,督察组将在每天8:00-20:00受理各省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公告,督查组于2018年10月31日进驻安徽,电话号码公布35分钟后即接到举报电话;2018年11月3日督查组进驻四川,次日上午9时即收到67件群众来信来电信访件。
生态环境部公告称,督察组将“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组是中国继反腐之后推出的反污染巡查机制。由原环保部门牵头负责,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督查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成立之前,原环保部门已经成立了跨区域的督查机构。不过,媒体分析认为,以环保部门名义的督查约束力有限。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落实党政干部在环保中的主体责任,并首次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党政同责”是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各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一岗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承担本岗职责,又要履行与其岗位相关的环境保护职责。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月4日正式亮相,实行“党政同责”,督察结果将转交给中央组织部。2016年8个省份的中央环保督查过后,共有3100多名地方政府官员受到纪律处分,310人受到拘留。
生态环保督察目的并非仅仅查办案件,而是督促地方落实环保责任。国家环保督察办副主任刘长根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中解释称,原区域督查机构主要以“查事”为主,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从单纯“查事”向“查事察人”转变,在督察中要“见事见人见责任”。
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陆续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反馈情况。督察组在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先后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十省(区),共受理37640件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案件,责令整改28407家,立案处罚7375家,罚款7.1亿元。此外约谈3695人,问责6219人,610人受到行政和刑事拘留。
针对第二批“回头看”督察组进驻情况,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11月5日发布公告称:“督察组陆续进驻以来,各个省份绷紧环保弦,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各地区的党政一把手就’回头看’纷纷表态,部署工作落实,接到转办信访件后迅即行动,马上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