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11月4日12时,安徽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四批信访件62件,涉及环境问题109个,多个信访反映的是复合环境问题。其中,涉及大气环境问题36个,水环境问题22个,噪音环境问题20个,土壤环境问题13个,生态问题10个,辐射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7个。转办信访件涉及15个地市。其中,合肥市13件,滁州市10件,安庆市8件,宣城市5件,芜湖市4件,亳州市、蚌埠市、阜阳市各3件,六安市、宿州市、马鞍山市、淮南市、淮北市、铜陵市各2件,池州市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各地。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记者 彭旖旎)
来源:安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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