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亳州市环境信访案件6件。
其中:
谯城区1件,反映十河镇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偷排废水。
蒙城县2件,分别反映双涧镇马洼新村木材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噪声、灰尘严重扰民;马集镇马集村槽坊庄葛某养殖场距离居民近约50米,臭气扰民。
利辛县3件,分别反映张村镇王郢行政村南河流非法采砂,河北侧土坑倾倒垃圾,臭气扰民;城北镇许田村南搅拌站、运输车辆扬尘和噪声污染扰民;阚町镇汪胡村汪店庄庄头加油站,无环保手续。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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