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立体声丨陕西省环保厅召开《“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 xiaoz   生态环境部  
  • 2018-11-01 14:26:49
    【导读】10月31日上午10时,陕西省环保厅举办陕西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陕西省绿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余林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

    10月31日上午10时,陕西省环保厅举办陕西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陕西省绿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余林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调研员李旭辉女士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环保厅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

    自然生态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持续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美丽陕西具有重要意义。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陕西省绿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余林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调研员李旭辉女士,将向大家介绍我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余院长介绍我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陕西省绿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余林: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我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绿盾2018”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在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今年3月,原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决定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省环保厅、国土厅、水利厅、林业厅联合印发《陕西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我省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绿盾2018”专项行动的目标:在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继续全面排查全省61个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坚决关停、取缔在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采石、采砂、开垦等违法项目。逐步全部拆除自然保护区内油井井场等地面设施,加快出台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小水电站的退出意见,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生态治理恢复,逐步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

    今年专项行动有四项重点内容:一是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二是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排查采矿、采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三是重点检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包括地方政府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巡护执法等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四是严格督查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是健全机制,及时安排部署。国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后,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国土厅、水利厅、林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陕西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同步印发了《陕西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省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指导全省绿盾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4月12日,省级四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对全省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动员,全省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及61个保护区管理机构约6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在全省专项行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建立了问题排查、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三个责任制”和台账管理、督查通报、验收销号、约谈曝光、追责问责、信息公开等“六项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省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市县政府认真落实全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均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建立了专项行动的检查推进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

    二是夯实责任,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我省绿盾专项行动在排查整改阶段,强力夯实“三个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落实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问题排查责任制。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了全面排查,并对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点位进行了核查,形成了问题清单。通过对生态环境部下发我省的592个点位进行排查核实。共排查出问题237个,涉及 21个自然保护区。二是夯实各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执法检查责任制,全省各市共抽调294人,成立了61个执法检查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查组由县处级领导任组长,省级自然保护区检查组由科级以上领导任组长,每个组由3-8人组成,负责核查自然保护区问题清单、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7月25日,省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专项行动推进会,进一步夯实执法检查组组长责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精心部署,统筹谋划、坚决落实好“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问题排查整治、督察督办、整改提升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三是强化各市、县政府问题整改责任制。各自然保护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目前,排查出的23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48个,正在整改89个。其余问题也已经制定整改方案,正在积极推进。

    三是部门协作,严格督查检查。7月29日至8月7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了省级督查检查工作。省级四部门抽调24人,组成6个督查检查组,对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各市“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三项责任制”落实情况、遥感监测点位核查及自查问题核实结果、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问题处理及追责问责情况、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对部分“绿盾2017”排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销号。对 “绿盾2018”遥感监测点位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为推进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我们将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作为省委环保督察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将有关问题移交各地整改。4月24日和6月29日,我省举办了两期全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工作培训班,重点对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绿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省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指导各市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专项行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严厉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各市、各部门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夯实问题排查,执法检查及问题整改三个责任。逐自然保护区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对自然保护区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扎实开展“绿盾2017”回头看。截止目前,“绿盾2017”排查问题160个,已整改完成146个,正在整改14个,整改完成率91.25%;已销号127个,销号率79.4%。认真开展“绿盾2018”问题排查核实工作。“绿盾2018”共排查问题237个,已整改完成148个,正在整改89个,整改完成率62.45%,已销号123个,销号率51.9%。一些自然保护区内的重点难点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我们严厉查出一批环境整改问题,取得的成效在9月4日到8日,国家“绿盾”专项行动巡查督察期间,得到国家巡查组的高度肯定。

    二是解决了一批制约保护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一些保护区四至边界不明,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一直是制约我省自然保护区监管的主要问题。今年,我省把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作为“绿盾”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标准要求,重点推进。以今年9月1日实施的《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有关要求,指导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1:1000比例尺底图高标准开展勘界立标工作。为下一步建立红线监管平台打好基础。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个国家级保护区完成勘界,7个国家级保护区和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已基本完成勘界工作。国土部门、水利部门强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有序退出和小水电站整治工作。目前,全省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46个,已全部退出。

    三是健全完善了一系列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全省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及绿盾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法制建设,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工作长效推进机制。成立了陕西省“绿盾2018”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建立了“三个责任制”和六项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将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省委环保督察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内容予以推进。二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和保护规划。我省第一部自然保护区法规---《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已于今年5月31日由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9月1 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的空白,为我省自然保护区立法积累了成功经验。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成立了新一届陕西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完善了自然保护区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结合执法检查、环保督察等手段,进一步完善我省自然保护区监管体系。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及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梳理、整治我省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区监管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对专项行动排查出的所有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和高效务实的作风,强化协调、督办和考核,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绿盾2017”排查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不见成效不收兵。对今年排查新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为持续推进“绿盾”2018专项行动,省领导小组,昨天下午又召开了一次重点工作推进会,邀请全省各市的“绿盾”专项负责人,以及自然保护区所在县、市、区的分管参加这个会议,对“绿盾”2018专项行动的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二是继续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进度。指导各市(区)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退出或改造工作和采石、矿业权有序退出工作进度。

    三是继续完善自然保护区长效管理。精确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启动秦岭北麓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2018年底完成西安市长安区、鄠邑区勘界定标工作;2019年完成秦岭北麓其余14个县区勘界定标工作。2020年前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研究制定《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编制完成《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陕西省青山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护人员,落实管护经费,确保保护区有人管事。结合环保督察,建立严格执法监管体系。

    以上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感谢余院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西安晚报记者:为做好“绿盾2018”专项行动,我省制定了《陕西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介绍一下方案的主要内容?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调研员李旭辉:

    答:谢谢你的提问。按照国家七部门部署,我厅联合省国土厅、水利厅、林业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组织方式、具体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刚才余院长已经介绍了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方案》的组织方式、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组织方式: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联合成立陕西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组织协调全省专项行动工作。 为扎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建立问题排查、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三个责任制”和台账管理、督查通报、验收销号、约谈曝光、追责问责、信息公开等“六项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市建立本行政区域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进度安排:“绿盾2018”专项行动开展分为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底),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要按照中省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门2018年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组建专门队伍、建立工作机制。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5月至7月),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市级环保部门会同保护区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问题清单进行核查,建立台帐。各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市县政府负责逐保护区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督查督办阶段(2018年8月至9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督查检查组,督查督办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整改提升阶段(2018年10月至11月),各保护区主管部门要指导市县政府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据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查检查组的督查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提升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推进问题整改。。

    工作要求有四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各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省内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实地巡查,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整改销号工作进行核查公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问题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各市环保部门联合保护区主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各市县政府负责问题整改和限期恢复治理。三是敢于真抓碰硬,完善监管机制。要紧盯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做好宣传引导。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开曝光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正确引导舆论,接受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陕西工人报记者:通过“绿盾2018”专项行动,发现我省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调研员李旭辉:

    答:谢谢你的提问。在“绿盾”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发现,我省自然保护区仍然存在以下几类问题:一是仍有部分保护区内存在工矿企业、旅游、养殖、农家乐、小水电等违法违规项目,侵占破坏保护区,损害生态功能,这类问题我们通过专项行动要求彻底整改;二是部分自然保护区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例如在保护区划建时,将建制镇、村等划入保护区范围。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范围重叠问题等。这类问题可以通过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予以解决;三是保护区管理方面,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违规审批、虚报情况、敷衍整改等情况,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未得到有效遏制。还有就是我省大部分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华商报记者: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立标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难点工作,就落实这项重点难点工作,我省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目前进展如何?

    答:感谢你的提问。一些保护区四至边界不明,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一直是制约我省自然保护区监管的主要问题。今年,我省将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作为“绿盾”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标准要求,重点推进。为好这项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我们专门举办了两期业务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有关专家专题讲授政策及技术标准。在今年的省级督查检查中,我们也专门将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作为保护区所在县(市、区)政府落实中省工作要求的重点督查内容予以推进。二是落实了补助资金,省级环保部门安排1750万的专项补助资金,为全省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立标予以补助和支持。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将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作为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查检查,在8月份省级专项督查检查、国家巡查督查检查,以及省委环保督察过程当中都将此项内容予以安排,推进各地方政府加快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

    陕西日报记者:近期基层有一种声音,过去我们的自然保护区的设置存在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怎样让保护区的范围和边界划定更清晰、更科学合理?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调研员李旭辉:

    答:谢谢你的提问。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成就有目共睹。截至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各类自然保护区61个,国家级的有26个。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保护区大发展时期,部分自然保护区确实存在着范围和功能分区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这问题在全国各省都不同程度存在。但是,这不能成为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的借口,更不能成为破坏生态的理由。对于早期划建、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合理的部分自然保护区,要依规进行科学调整。2013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省政府2015年业印发了《陕西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这两个《规定》将调整严格限定在三个方面:一是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的;二是在批准建立之前区内存在城市主城区、建制镇或其他较大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的;三是国家及省级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对于先破坏、后调整甚至撤销的,必须严肃追责。

    国家机构改革后,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归于一个部门管理。接下来,将会根据不同的价值定位、保护目标和管理模式等,对包括自然保护区在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归并、整合,更加科学合理设置自然保护地,谢谢。

    西部网记者:中央已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做出过严肃处理,为什么自然保护区内还会有这么多问题出现?

    答:感谢你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严肃查处祁连山严重生态破坏问题后,此次“绿盾2018”专项行动仍然发现其他一些保护区存在这些问题,我们认为最主要的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识不深入,重视程度不够,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果断不坚决不彻底。

    其次是有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守法意识淡薄,知法违法,有的依然为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开“绿灯”;有的缺乏担当,不敢较真碰硬,甚至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整改、表面整改。

    三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低。《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于1994年,是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非常重要的法规制度和保障。受当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偏轻,最低罚款100元,最高罚款仅10000元,违法成本太低,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还有部分保护区历史欠帐较多,保护和开发的矛盾突出,长期积累的问题一时难以彻底解决,不排除前面记者提到的保护区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设置当初,基于抢救性保护的目的,保护区划的面积过大,有的城镇很大部分划在保护区内,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的整治需要时间,所以现在给人感觉有些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突出。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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