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江苏江阴为应对督察,要求污染企业集中停产1个月;江西萍乡巧立名目新建工程,只为让污水直排口绕过国考断面逃避考核……近日,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的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已完成督察反馈工作,揭开了部分地方“花样频出”“另辟蹊径”的整改“假动作”。
一些地方在环保整改上玩“假动作”,究其根源,是因为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之间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成为污染企业污染的利益链上的一环。因为这些污染企业不外乎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就业大户,当地政府如果对这些污染企业进行真正的整改,必然会加重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其利润,从而导致当地税收等经济指标下滑,这会对当地领导干部的政绩有所影响。
所以,一些地方宁可顶风作案玩“假动作”,也不愿意站在生态文明的高度依法依规对污染企业进行实质性整改。因此,对于环保整改玩“假动作”的现象,监管问责必须要动真格。只有通过严厉的问责、追责,才能瓦解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与污染企业之间的利益共同体。
首先,只要地方在环保整改问题上玩“假动作”,没有依法依规对污染企业进行整改,一经发现就应以渎职罪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环保部门主要领导的刑事责任,让他们为环保“假整改”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对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污染企业,应作为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之一,并在量刑上从重处罚。再者,最根本的还是要改革政绩考核标准,对需要进行环保整改的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从实际出发加大生态环保工作的考核指标,适度降低经济指标考核,从而削弱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对GDP的盲目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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