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环保“一刀切” 河南发文严禁工程项目集中停工

  
  • xiaoz   河南商报  
  • 2018-10-23 23:15:35
    【导读】河南商报记者 王乔琪随着2018年省委省政府第一批督察组今日起进驻地市,新一轮的环保督察再次来袭。伴随督察的还有"环保一刀切"禁令。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坚决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

    河南商报记者 王乔琪

    随着2018年省委省政府第一批督察组今日起进驻地市,新一轮的环保督察再次来袭。伴随督察的还有"环保一刀切"禁令。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坚决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同时,对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工业园区、城市管理等方面,提出新的整改要求。

    工程施工:

    取得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

    通知指出,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对于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要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开展整治,确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实施;对于非法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环境保护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治到位。

    生活服务业:

    不得简单采取大面积停工停业

    对于具有合法手续的生活服务业,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业;对于确实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要"一家一策"实施整治;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环境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于需要对相关行业进行整治的,要制订方案,有序推进,不得简单采取大面积停工停业等措施。

    养殖业:

    在禁养区而未及时清理退出制定方案,避免短期突击关停

    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关停整治措施;对于划入禁养区而未及时清理退出的,要制订方案,有序推进,避免短期突击关停;对于没有任何手续,且环境污染突出的小型养殖企业或养殖户,要在合理时限内有序整治到位。

    特色产业:

    "一事一办"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

    对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环境污染较重、群众反映突出的,要开展督察整改,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水平;对于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要"一事一办",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

    工业园区:

    企业达不到环保要求要具体问题具体整改

    对于工业园区及其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业园区及其企业,要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一律采取停产整治方式。

    采石采砂采矿:

    位于禁止采石采砂采矿区域的要限期清理退出

    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或者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要根据具体环境问题依法整治,需要停产关闭的,坚决停产关闭;对于位于禁止采石采砂采矿区域的,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清理退出。

    城市管理:

    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对于违规建设、占道经营、路边烧烤、噪音污染、气味扰民、产城混杂等城市环境管理信访问题,要综合施策,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另外,对于各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各地各部门要推动综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也要注重引导,在工作中避免不良社会影响。

    此外,通知要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各地要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加大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河南商报实习编辑 熊子文 编辑 吕瑞天)


    免责申明:本栏目所发资料信息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点击提交联系我们,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
     
    图文热点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辽ICP备1101650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