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把每月第四周的周四定为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接待日,企业有任何环保方面的问题和烦恼,都可以和省环保厅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
接待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接待时间为每月第四周周四下午2:30-5:30,接待地点为机关南楼一楼接待大厅(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省环保厅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接待。(通讯员 苏环轩 记者 徐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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