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流传着这样的段子,大致是这样:
客户:最近的货还是原来的价吧?
老板:不,现在涨价了。
客户:近期怎么涨价了?你的货有点贵!
老总还没说话,客户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老总的电话又响了。
客户:便宜点吧! 咱们以后还要长期合作的!
老板:原材料价涨了,今天产品又涨价了!
客户:一天一涨价,不要了!
客户又挂断了电话。
第三天,客户在市场问了一圈后,又打来了电话。
客户:前天的价,能出货的话,我马上派人过去签合同。
老板:不好意思,运费也涨了,前天的价出不了。
客户:定!我现在就定!马上签订单!!!
老板:不好意思,货没了。准备提前放假了!现在环保形势紧张,价格报不准,交货日期待确定!
客户不挂电话也不说话。
以上这样的对话正在某些地区的市场上演,可能全国也在上演!
都在说今年是“最严环保”↓↓↓
那么“最严环保”到底严到什么程度?
河北省191个县(市、区)2293个乡(镇、街道)环保所,共配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11261名!
河北省191个县(市、区)2293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环保所挂牌并运行。全省在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环保力量,提升乡(镇、街道)环保监管能力,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街道)环保所全覆盖。
据悉,河北省2293个乡(镇、街道)环保所,共配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11261名,其中,专职人员 7879名,兼职人员3382名。共核定行政编制1692名、事业编制7705名。其中承德、定州市为乡(镇、街道)环保所全部配备专职人员,承德市221个环保所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837名,定州市25个环保所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145名。
全省各县(市、区)采取购置和调剂相结合的方式,为下辖乡(镇、街道)环保所配置了部分硬件设备和基本装备,全省累计为环保所购置、调剂或租赁工作车辆1513台,配备电脑3096台,配备摄像、照相、录音设备3026台,配备大气、土壤、水便携式检测设备261台。
此外,各县(市、区)还相应制定了环保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环境信访制度、环保所人员工作守则、网格化管理等制度规范,做成牌匾,统一悬挂上墙。乡(镇、街道)环保所逐步实现规范化建设,树立了环保机构整齐、规范、有序、威严的公共形象。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重点区域范围从京津冀地区进一步扩大至长三角和汾渭平原,对于到2020年各项排放物总量控制指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很多企业因此关门、停产、减产,到处是抱怨,到处是鬼哭狼嚎,很多小老板因此一夜破产,地方政府也是矛盾重重,抓吧就直接影响了GDP,影响了税收收入,影响了就业,说不定也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
1、广东省
东莞市严抓“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
近日,东莞市印发实施《东莞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整治攻势,力争年内淘汰整治7000家。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4824家,其中关停取缔4019家,整治改造805家。
2、山东省
山东已关停整顿化企2667家,不达标企业1年内全部关停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山东依法关闭转产化工企业558家、停产整顿2109家,合计占全省化工生产企业的35.1%。今年上半年临沂关停取缔2915家“散乱污”企业。共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8460家,完成整改5545家,关停取缔“散乱污”2915家。
3、江苏省
苏州半年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1.3万余家仅今年1-5月,江苏全省关停低端落后小化工企业379家,完成今年年度目标50.5%
截至今年6月底,苏州市共关停化工企业94家(化工园区内关停9家)。自去年苏州市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依法关停、整治提升企业(作坊)25165家。其中,今年上半年完成关停、整治13753家,占年度计划的67.64%。其中,依法关停9240家,整治提升4513家。
苏州市相城区在2017年完成1863家整治的基础上,2018年全区计划再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5639家。截至目前,已完成4395家(其中依法关停3559家、整治提升836家),完成率达77.9%,到年底有望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近9000家。
常州市已关停40%的化工企业
截至今年上半年常州市已关停化工生产企业355家,占全市化工生产企业总数40%。
4、京津冀北京三年再退出1000家制造企业
北京市近日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2018-2020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再退出1000家左右一般制造业企业,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截至上半年,北京全市不予办理工商登记业务累计达到1.95万件,累计疏解退出一般性制造企业2200多家。从上半年来看,北京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903件,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473家。
雄安去年关停9000多家散乱污企业
上半年石家庄市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495家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1449家,其中,要求关停取缔类857家,提升改造类591家,整合搬迁类1家。目前,已完成整治633家,完成率43.69%,其中,关停取缔类已完成495家,提升改造类完成138家。9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提升改造;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合搬迁工作;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的目标。
5、安徽省
黄山市关停污染企业170多家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以来,黄山市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170多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90多家。
安庆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753家
6、浙江省
杭州市2018年底前关停144家重污染企业
杭州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到2020年,完成50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到2020年,每年力争淘汰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
7、陕西省
陕西省限期整改2931家,停产治理191家,关停取缔644家
陕西省按要求限期整改2931家,立案处罚792家,停产治理191家,查封扣押149家,关停取缔644家,市级挂牌督办7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7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76起。
此次整改中,西安市被限期整改980家,立案处罚293家,停产治理82家,查封扣押149家,关停取缔148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7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44起。
8、山西省
截至7月15日,山西省累计查处重点排污企业2124家,已完成整改1107家,整改完成率52%。